脾气不好,很差,很暴躁,动不动就拿季深秋撒气,但是季深秋没办法,他小时候就没了妈,亲戚也很少走动,他几乎就这么一个亲人。
他回到家里,季远山已经睡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他走路慢,弯腰也不方便,但都已经习惯了。
他收拾好房间,洗澡,躺在床上时又想起程煜行来。
他的生活很单一,无趣,他大学读了两年就辍学了,因为没有钱也没有Jing力再读,大部分时间都在打工,就像程煜行问的那样,这么多年都在打工吗?是的。
他望着外面透进来的月光,心底浮现出一丝丝甜意。
他没什么开心的事,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让他一整天的Yin霾扫空,心底愉悦。
他和程煜行有过两段故事,当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浪漫的谈情说爱。
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和他这条腿有关。
那天季远山喝的很醉,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回来怎么看他都不顺眼,骂骂咧咧的,后来就开始打他,手边有什么就抄起什么往他身上砸,最后搬起椅子砸他的小腿。
他那时候几岁来着,十四还是十五,他记不清了,只记得腿上几乎麻木的痛感,他拖着腿往外跑,就撞上了程煜行。
程煜行比他小四岁,被他撞的后退一步,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衣服,在这个破旧的巷子里格格不入。
他们对视几秒后就抓起他的手跑了,他们跑过两个拐角,把季远山可怕的咒骂和脚步声甩在身后,那张干净的小手捂着他的嘴巴,在他耳边低声说:“嘘,别怕。”
当然,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他也回了家,没有避免后面的毒打。
但人就是这样,在你最害怕,最崩溃的时候,无论是谁握住了你的手,都会对他念念不忘,以至于过了六七年,季深秋二十了,还记得这个人。
他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喜欢,感激,又或者从那时起就把他当成了救世主。
他记得程煜行身上好闻的味道,记得他干净的眼睛。
所以,当他在打工的nai茶店第一次看见程煜行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只不过程煜行不记得他。
第二段的故事就没有第一段那么纯粹美好了,甚至还有一点糟糕。
程煜行上高中时是个少爷,他那时候就一米八几,眉目俊朗,气质非凡,还有种天生骨子里带的傲气,一蹙一笑都撩的人内心涌动,他那时候出名的厉害,连隔壁大学的学姐都要来跟他约会,季深秋就是那所大学的。
当然,能跟他相提并论出名的,季深秋也能算上一个。
也是因为漂亮。
当然,除了漂亮,还因为他是个瘸子。
人们总是喜欢把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那么季深秋便是最好的那个,没有母亲,有一个酒鬼父亲,家里贫穷,没日没夜的兼职打工,比女孩子还要漂亮,肤白貌美,眼睛干净清澈,还有些内向。
他太漂亮了,漂亮的一个对视就让人动了心,尤其是抿起嘴巴抬眼看人的时候,让人一时间就忘了到底想要什么口味的nai茶。
那时候程煜行整天和他的朋友去店里喝nai茶,季深秋不敢直视程煜行,只能偷偷看他。
但还是被发现了。
是程煜行的朋友,私下偷偷问他,是不是喜欢程煜行。
季深秋不敢承认也不敢否认。
大抵是从那时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走向。
他不知道那个朋友是不是真的坏,又或者只是一个玩笑,也可能就是单纯的想看自己笑话和出丑,便告诉他。
‘其实阿程也很喜欢你呢,他经常跟我们提起你。’
‘你看校内论坛上还有你们的帖子呢。’
‘阿程大少爷呀,怎么可能主动告白。’
‘喜欢一个人就要告诉他啊。’
那之后他便沉浸在一种无人知晓的浪漫中,他会幻想他们的以后,他们恋爱,他们无话不谈,以至于在学校沸沸扬扬传了‘大少爷和小瘸子’恋爱的绯闻,他都觉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么讨厌。
他讨厌自己和那种不清不楚的人挂钩,讨厌这种空xue来风的绯闻,更讨厌把自己和‘小瘸子’这种称呼并列放在一起。
或许程煜行不是讨厌他的,但是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他心底也开始厌恶起来。
所以。
在季深秋跟他告白时,他彻底发了脾气。
那天天气很热,一向脸皮薄的季深秋背上都上汗,他那张脸红的几乎烧起来,紧紧攥着一封干干净净的情书。
他都二十几了,要跟一个暗恋许久的高中生告白,他足足失眠了三个晚上。
他本就内向,容易羞涩,平日里连程煜行的眼睛都不敢看,现在却要当着众人面前告白,他觉得这大概是他这么多年来做过最有勇气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