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名次,也可以在祖籍做官。
至于刘越风,阿柔觉得有些可惜。
幼年时,夫子便称赞他有经世之才,只可惜身有残疾,不能参加科考。如今在国师府监管消息网,未免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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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闱将近,宋昭还有时间在外头闲逛?”阿柔点点头,“看来她准备得很好。”
同样是准备秋闱,二哥成天起早贪黑地读书,还要时不时找外公给他开小灶,宋昭却毫不在意似的,还有心情上街买糖葫芦。
蜚蜚回忆了一下,与宋昭碰面的时间里,她的确没有提及任何关于秋闱的话题,反倒是跟刘越风的关系比较奇怪。但要说哪里不对,蜚蜚又说不上来。
“他们变化都挺大的,”蜚蜚说道,“宋昭还好,刘越风不知为何对我有些排斥,刚说了几句话,就巴不得我走。”
想想那个场面,三哥觉得好笑,扬了扬嘴角。
小姑娘瞥他:“笑什么?”
“就是他骗了你罢?”三哥说道,“如果他不跟你说顾瑾城受了重伤,你会那么快回来吗?”
蜚蜚这才反应过来,刘越风为了赶她回来,与她撒了谎。
“原来我有这么烦人?”小姑娘苦恼道,“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消息不准,没想到,是人家嫌弃我碍眼?”
说着,气呼呼的哼了一声:“我找宋昭,又不找他,管我那么宽。”
话虽然这么说,但想到宋昭对刘越风的态度,显然是照顾居多,若刘越风不高兴,她应该也会很难做。
“本来还打算叫宋昭出来玩的,只得算了。”蜚蜚说道,“她还要准备秋闱。”
几年没见,能在京都遇见,也是缘分,阿柔都想去见见他们了,听到妹妹的话,便安慰她:“他们帮了咱们的忙,当面谢谢总是要的。”
“二哥也不好成日闷在房间里看书,偶尔放松一下也好。”阿柔说道,“改天我来张罗,别着急。”
阿森原本还在点头,觉得妹妹说的在理。
可转念一想,发现不对来了:“等等,这个宋昭,是、是个男的?”
姐妹俩顿了顿,齐齐抬头看向三哥。
见三哥只是真诚地发问,俱都松了口气,对视一眼,又连忙点头,解释:“嗯嗯,是咱们在岳临书院的同窗。”
三哥见过招娣,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很小,应该已经忘记了。
记得那日是刘表叔过堂,一家人提早去了县里,打算帮昏迷不醒的四叔把鱼给卖了,刚好碰到王麻子带着招娣在街上买年货,几个孩子一块儿待了几个时辰。
之后,姐妹俩跟招娣在一间学堂念书,而几个哥哥比她们年长,在另一个院子里,自然没什么交集。
“既是同窗,见一见也是无妨的。”三哥斟酌着语句,“不过呢,若想把人叫出来玩儿,可得人多些才有意思,你们两个私下不好见他们的,知道吗?”
观察着两个妹妹的脸色,补充一句,“我主要担心那刘越风不待见你们,其他倒没什么。”
姐妹俩对视一眼,有些想笑。
知道三哥是担心她们私下约见外男,传出去不好听,才这样说的。
他平时随意的很,全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但一旦遇到跟两个妹妹有关的事情,就格外谨慎。
“嗯。”阿柔点头答应,“只是这么一说罢了,还没影儿呢。”
蜚蜚在旁边偷笑。
因为招娣是女孩子,又很久没见,蜚蜚才想着要叫她出来玩的,若是别的男子,怕是看都不愿意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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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瑾城说想吃萝卜丸子,可这是渔阳郡一带的特色小吃,沬州和京都并不流行,丫鬟姐姐根本不会做。
蜚蜚犯了难,她倒是见阿嬷和阿娘做过,知道步骤,但没有实际上手过,怕弄不好。但是,跟丫鬟姐姐简单说了几遍,她也没有理解。
没办法,蜚蜚只好按照印象中的法子,硬着头皮做做看。
萝卜要选红皮的小萝卜,这样会比较清甜。不用去皮,洗净之后,把萝卜切成寸余长的细丝。
可以用一种专门切丝的梭子,唰唰唰就能切好一堆。
切好以后,用纱布裹着,挤出萝卜里多余的汁水,否则炸出来会比较散,而且发苦。
挤干净之后,在萝卜里面加入面粉、两个鸡蛋、半块豆腐、葱姜蒜末和调味料,搅拌均匀。
调味料是丫鬟姐姐放的,原料准备好以后,丫鬟姐姐就知道该怎么办了——油烧至六成热,把丸子馅挤成小团,炸至金黄,捞出来就行。
金黄酥脆,香甜可口,蜚蜚尝了一颗,还是记忆中的味道,十分满意。
顾瑾城没睡多久就醒了过来,伤口已经不疼了,御赐的金疮药效果很好,按时换药就行。
天还没黑,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初夏的风带着花香轻拂着发丝,顾瑾城难得懒散,趴在窗台上,望着院子里啄食的麻雀,嘴角不自觉扬起。
太傅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