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伯莎:“…………”
这位你家凯蒂更配不上!
看得出来,拉顿夫人其实不在意自家死了人。
就如同伯莎所言,她一个老鸨,干了这么多年,什么可怕的事情没见过?死在男人肚皮上的ji女数不胜数,有病死的,有意外,还有一些狗娘养的东西天生就爱看活人受苦致死。
拉顿夫人之所以嚎得那么难听,还要把老相好叫过来撑场面,无非是想从伯莎这边讨点好处罢了。
所以歇洛克·福尔摩斯才会如此不耐烦,不是因为他讨厌人情世故的场面。堂堂大侦探虽然不会轻易为生死离别所动,但仍然会选择尊敬生者的悲痛和哀悼。
他不耐烦是因为拉顿夫人根本不在乎受害人,这样摆在明面上的敷衍让人发自真心的厌恶。
反倒是直面尸体让青年侦探的脸色好看了许多。伯莎后脚跟上,他二话不说,将多余的白手套丢了过来:“警察是否带人前来验尸?”
“带了。”
回答他的是托马斯:“你若是对基本信息有所疑问,我应该能回答。”
福尔摩斯微微一哂:“我只希望苏格兰场的人没有把尸体破坏个底朝天。”
说完,他掀开了裹尸布。
从尸体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二个小时,但如今是夏天,死者的身体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当福尔摩斯将布料揭开时,细微的腐臭迅速扩散至封闭的房间。
但当尸体的全貌出现在人们面前时,谁都没心情在意充盈在鼻腔的臭气了。
落入眼帘的是满目疮痍,早就断了气的女人死不瞑目,她的身体上遍布深入沟壑刀伤,血迹彻底染红了她残破的衣裳。凝固发黑的布料和破绽的皮rou混在一起,死者的躯干可谓一团糟糕,几乎分不清哪里是躯干、哪里是布料。
“死者姓名?”伯莎问。
“玛莎·加里森,”托马斯回答,“三十八岁,严格来说……她不是拉顿夫人的人,只是住在周围,平时和拉顿夫人也算相熟。”
那怪不得她这么不上心呢,说不定老鸨私底下还得骂一句死在她家门口晦气的很。
三十八岁,她不年轻了,从枯槁的头发和露出的牙齿就能看得出来。
“三十九刀。”
福尔摩斯迅速从尸体上得出有用的信息:“其中八刀Jing准地割在喉咙上。这绝对不是嫖客一时情急作案,凶手找上玛莎·加里森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死她。”
“难不成是仇杀,”托马斯疑惑,“可是一名ji女能和谁有这么大的仇?”
伯莎沉默不语。
她上前端详片刻,若非福尔摩斯亲自指出喉咙的位置,她几乎看不出来死者头颅下面具体是什么部位——整整八刀割喉,再加上拉顿夫人的室内不是案发现场,搬运过程加残忍的迫害,使得死者的脖颈被搞得稀碎。
“凶手是个男人。”伯莎断定道。
“为什么这么说,夫人?”托马斯问。
“连骨头上都留有刀伤痕迹,”伯莎对着露出白骨森森的伤口说道,“女人不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托马斯闻言低声喊了句上帝保佑,像每个天主教徒会做的那样,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有意思。
伯莎看着托马斯的脸色,若有所思:虽然直面死者他的脸色很难看,但状态尚且正常,完全没有之前协助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归来时丢了魂的苍白模样。
所以托马斯怕的不是尸体和血腥场面,那当时到底是什么让他反应这么大?
伯莎在心底默默打了一个问号。
“案发现场还有警察吗?”伯莎询问。
“苏格兰场将案发现场围了起来,”托马斯回答,“留下一个小警员看守,但现场在室外,夫人,他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候着。你若是想亲眼瞧瞧,我就去把他引开。”
“我先去看看。”
福尔摩斯可等不到晚上,青年侦探的基本尸检已经结束,他摘掉手套说道:“受害人死于失血过多,凶手第一刀割喉时她已必死无疑,其余三十八刀更像是发泄自己的情绪。”
“这么大仇吗?”托马斯不禁开口。
“未必是仇杀,尽管复仇的动机可能最大,”福尔摩斯摇了摇头,“凶手的割喉手段相当熟练,他具有相当充足的解剖知识。对于这种专业人士来说一刀就足以报仇,之后每多一刀,就多一分留下线索的可能。”
而且,一名底层ji女哪里去招惹具有充足解剖知识的人?
多年记者经验让伯莎敏锐地察觉到其中有问题。
伯莎沉yin片刻,眼瞧着福尔摩斯准备打声招呼离开了,她突然叫住了对方:“歇洛克。”
青年猛然顿住身形:“你还有什么补充的线索,泰晤士夫人?”
“目前我可以确定的是,有人在白教堂区散播关于我的谣言,”伯莎说道,“企图挑拨我与白鸽子帮头目兰伯特·伯恩的关系。而拉顿夫人刚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