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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秀男跟助理在车上缓了一会,拉开车门下车,助理的腿有点软,扶着车身才不至于跌在地上。清秀男走过去,问何斯明:“你的名字。”
“何斯明。”
“我记住你了。”
哈?!记住我做什么!
“你说,我按时把人送到目的地,他不爽什么,那小子还瞪我!要不是他要求不许迟到,我能走老路吗?”晚上回来跟谭亦莫吃饭,何斯明在饭桌上跟谭亦莫大吐苦水。“我卖力开车,油门刹车踩得脚都要抽筋了,那两人翘着腿坐在后面只顾挑三拣四,说要准时到达的是他们,说要折回去的还是他们,一点都不体谅别人的辛苦劳动肆意妄为。”
谭亦莫听得直皱眉头,感觉他接的客户非常难搞:“你没折回去吧。”
“那我能回来跟你吃饭吗?”何斯明火气又上来了,“我不喜欢当司机。”
“别气了,你好歹完成任务了。”谭亦莫立马顺毛,“顺便他们也吃了苦。”
何斯明不高兴,毛没顺平,觉得谭亦莫认为自己欺负人:“受苦的是我,我也不想走老路,这是逼不得已的选择,谁让资本家压迫人……”
机场附近的老路能通往市区,不过路况不好,有村子,又在盖房子,大车来来往往,尘土喧嚣,除非紧急情况,车技又好,不然多数司机不会走老路。谭亦莫在C市几年自然清楚,他跟何斯明说:“我懂,换我遇到这种客户也烦,路况不好要专心开车,顺便听他们叨还不能回嘴……我听你说完之后,就想还好你没有被欺。”
何斯明啐:“我像那么怂的吗?”
“当然没有。”谭亦莫瞪大了眼,非常惊讶,即便做出这么大的表情也相当迷人,俨然是真正的帅哥,何斯明看得怦然心动,谭亦莫还嘴甜地说,“我的宝贝应对得当,特别棒。”
何斯明受到夸奖,心情变得大好,饭也吃得香。以往是有女朋友听他诉苦,但女孩是招人疼的,他没完没了的说也烦,工作上的不愉快不都是为了讨生活,谁都有自己的不容易,谁没有比谁好过。
但是,回家之后有人准备热茶热饭,听他吐槽陪他吃饭聊天,像个小太阳一样贴心可人,没有流露出一丝不耐,再烦躁的心情都会归位平静。
吃完饭,两人坐在客厅看电视,何斯明接到一通电话,是4s店打来,他今天回来将轿车送去清洗维护,不然灰扑扑的开回去也不好。何斯明拿着手机听了一会,说:“嗯,没事,洗干净就行,我明天过去取。”
谭亦莫问:“车子洗干净了?”
何斯明点头:“是的,如果不是去乡镇跑一圈,不会弄得需要去洗。”
谭亦莫挑眉:“乡镇?”
何斯明靠在沙发上,看了他一眼,“你没去过吗?老路好多田地,两边是田,中间是路,那男人没见过农田,问助理那是什么,这是什么?他肯定是一个落入凡间的王子。”
闻言,谭亦莫猜对方是富二代,但老板专程安排何斯明去接,可能不一般,不禁问:“你知道他的身份吗?”
何斯明侧眸思索:“好像是主编。”
谭亦莫马上想到一点:“时尚圈的。”
何斯明惊喜:“嘿,你也这么想。”他好歹见过清秀男,可谭亦莫没见过。
谭亦莫淡笑:“直觉是这类。”
“万一是地理杂志之类的?”
“那他会不认识田地。”
“有道理。”
当时何斯明没有将这段插曲放在心上,尘归尘,土归土,有的人即便相遇也是过客。接着几天后何斯明在中心又见到清秀男,他来找老板布朗,但初次见面两人没给对方好印象,即便见面也互不理睬。后面他去办公室,布朗问何斯明有跟清秀男搭话吗?何斯明还有点奇怪……
布朗:“他是美国版《in》杂志的主编季煜,你不是在做服装生意,主动认识一些有品味的,对你有好处。”
《in》在国外是首屈一指的时装杂志,邀请拍摄的都是当红明星跟超模,杂志内容涉及服装,健身,美容,化妆,还融入现下流行的男装,备受职场女性的喜爱,在纸质传媒萧条的时代,发行量还是可观。
所以那个清秀男是这本杂志的主编,何斯明只觉自己慧眼不识珠,还把人家得罪得彻底,印象值负一百。
如果布朗在他出发前稍微透露季煜的身份,他都会想方设法的按住怒气笑脸迎人,可现在什么都完了,他满头问号,不禁问出自己的疑问。
“怎么没告诉你?季煜不喜欢有目的的接近,我想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们也能相处好,都是年轻人好交流。”
不!你错了!
“你当初创业忙,我请你回来二话不说就答应,这么有义气。我刚好在饭局认识季煜,就想有机会介绍啦。”
结果被他毁了!
何斯明的心好似秋日凋零的残叶,他觉得好难受,一方面对不起布朗的用心良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傻x,有时做人就是不能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