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温如瑾的解释是:“我当时在买宵夜,人有三急,就算是我,尿急也不过分吧?旧城区下水道附近有一个公厕,很老旧了,那块地方也没有监控,我当时急着上厕所,就去了,至于那个孩子,就是在公厕不远处发现的,似乎是迷路了,还很饿的样子,我就把她带回家了。”
这样看来似乎是正常的,因为根据检查看来,沈强至少遭受了长达几个小时的伤害,可是温如瑾消失在监控中的时间只有短短五分钟不到,他没有作案时间。
而且警方他们在现场没有找到任何有关于罪犯作案的时候留下的线索,指纹脚印作案工具什么都没有,整个下水道就只有沈强他一个人的遗留信息,而沈强给警方描述的什么“鬼脸”“蟒蛇”“美得不像人的男人”简直就像是疯了一样。
温如瑾嫌疑最大,因为他接触了林小可母女,还把她们送走了,似乎是让她们为了避免舆论的伤害。
可是不论如何,警方找不到任何可以指正温如瑾的证据,只能就此作罢。
而温如瑾呢?那个沈强拖着林小可进小巷的监控,是他故意留下的,本来,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抹除任何有关于自己的信息所在,监控也是可以作假的,但是有些时候,这个世界缺少承担责任的人。
温如瑾会成为这个人,在终结罪恶的同时,裁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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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强因为暴露了LTP的身份而被狱友失手打死的消息铺天盖地传遍网络的时候,温如瑾用一个不起眼的微博账号发了一条微博——第一个。
同尘君最近在研究现代法律,顺便逛逛微博,遇到一大堆网友为狱友点赞,并且异常气愤地表达:“LIAN TONG PI就算是到了监狱,也是最底层的存在!”这种言论的时候,笑出声。
“怎么感觉这个世界的人,即进步了,又没那么进步呢?”他趴在温如瑾的桌面上,歪了歪头,一头如黑丝绸缎般的青丝摇散开,灯光下的人,更是美得不可思议。
“怎么能够将惩戒的期望寄予同样是罪犯的人呢?LTP固然该死,可是难道QIANG JIAN犯就比LIAN TONG P[I]要更加高尚么?之所以监狱里的人会对LTP下手,又哪里是因为道德?这完全是因为他们最好欺负呀,杀成人的杀人犯,自然是比杀儿童地杀人犯更强大的呢,以孩童为伤害目标的LTP无疑是穷凶极恶的犯人之中最弱的存在了。”
同尘甚至笑出了讽刺的意味:“不过就是明晃晃的弱rou强食的法则罢了,可是这个世界的民众却用高尚与道德和尚未丧失底线为其他犯人镀了一层光,何必如此?民众盲目痴迷‘LIAN TONG PI就算是到了监狱,也是最底层的存在!’这种论调,只能说明他们口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并没有给民众安全感,这难道不可笑么?”
“同尘,该动手了,让他生不如死。”温如瑾指着屏幕上的一张照片。
第130章 第 130 章
起先, 那条连VIP都没有的微博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不说这个微博号一看就是个小号,它连基本的认证和关注的人以及粉丝全部没有,发的第一条微博还如此奇怪——【第一个】
阅读量没有超过20, 有些人扫过一眼,这条微博没有在他们心上留下任何痕迹。
沈强的死迎来了网络上的狂欢,仿佛已经盖棺定论了一样,他就是个lian tong pi, lian tong pi都该死无葬身之地, 沈强罪有应得。
一开始人们以为他是个有着特殊爱好的bian/tai, 但是在某些人爆料且确定了他是个LTP之后, 人们就觉得他的遭遇可能不是因为玩过火, 极有可能是因为伤害了孩子而遭到报复。
无数人为此而狂欢。
“死得好!现在国家法律对LTP根本就没有什么重罚,隔壁棒子国对qiang jian fan还能弄一个电子监测,我们什么都没, 这种人死不足惜, 我看那个人做得好。”
“听说警方还在追查沈强到底是被谁用什么动物咬掉了da宝贝,是的没错你们没有看错,我大舅的二表哥的三姨的老公就是负责医生的助手,他们已经断定了沈强那啥啥不是人咬掉, 那参差不齐的伤口, 现在也没能断定是什么动物要断的。”
“呵呵, 便宜他了, LTP就这样被狱友打死了, 我看还应该给他来个檀香刑。”
“警方还在追查?追查什么?这事就应该这样,伤害无辜的孩子,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查什么查?”
“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的啊,qiang jian fan又不用死刑,使劲儿作呗,有些少年杀人犯就更加不用说了,一天到晚强调我不满十四周岁,呵呵。”
网络是一张奇怪的大网,它让人们肆意宣泄人性之恶的同时,也在表现着主流观点以及人的底线,至少,在正常人眼中,LPT不可洗白是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