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他的面孔酷似李祝融,只是更阳光更耀眼些,十分英俊。性格也像,如果他心里藏了一句话的话,是宁死都不会说出口的。
要是我不说,他大概可以忍一辈子。
我知道他想和我握手言和。
我爸说他把我当家人,我原先不信,后来渐渐相信了。但他是这样的性格,宁愿为你做一百件事,都不会说一句话,何况我当初也没有回应他,他这样骄傲的性格,是不会再主动说什么的。除非我来说。
但我不准备说。
有些事,是要慢慢来的。
以前我总勉强自己,忍得下的,忍不下的,我都要求自己忍,要求自己一言不发,不在乎,不置喙,不争不抢,我觉得这是最体面又最高傲的姿态。
但后来才明白,原来我不是圣人。我只是忍了,并不是不计较,我学不会我爸的云淡风轻,忍下去不过是自己内伤,不如说出来,该责怪责怪,该惩罚惩罚,好过一个人自己煎熬。
我总要过这一关。
喜欢人并不是丢脸的事,单恋一个人也不是丢脸的事,谁都要喜欢一个人的。情窦初开,微笑注目,这是世上最好的情绪。他不喜欢我,并不丢人,他游戏人间,也不是我的失败。我咬着牙吞下冰,也不是因为我不够体面,而是因为我喜欢他。
在乎,介意,注视,想要他的专一和爱,这也不是丢脸的事。如果主动去要,去和他讨论,是因为我想要和他有一个未来,而不是因为我失去了自尊,不是因为我失去了原则。
爱本就让人不能自已。
像叶素素喜欢李貅那样,喜欢就说,就争取,得不到就收手,就算有遗憾,一切也坦荡自然,时间久了,终究会遗忘。十年二十年后说起来,不过云淡风轻一件往事。
多好。
我强求自己去克制,去隐藏,装作若无其事地吞下冰冷的冰碴子,外表看着平静,内心已是千疮百孔。我想要离开,心却控制不住地在朝他走,伤口好了又被撕开,日复一日,天长地久,他终究成了我的心魔。
我小时候太早懂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孩子其实是很强大的,他们拥有天生的治愈力,这世界对他们来说无比新奇。每一天都有无数新的乐趣让他们忘记昨天所受的伤害。我因为小时候的境遇,过早地失去了这种能力,该忘的,不该忘的,我都记得。压在身上,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但我终究要学着放下。
童年已经影响了我二十年,我不能再被影响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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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把玫瑰都修剪了一顿,顺便准备研究花房里那种看起来很漂亮的红色花是什么品种的时候,郑敖找了过来。
“干什么!”他一上来就揽着我腰:“趁着我不在调戏我家小朗,想挨揍啊……”
李貅心情不是很好,没搭理他就走开了,我瞥了郑敖一眼,不知道李祝融和他说了什么,他脸上都是笑,腻腻歪歪凑过来:“小朗。”
“你又在计划什么事?”
“没啊。”他笑眯眯的:“我们过去吧,要开饭了。”
回去的路上,路过当初我坐着看见他和李貅打架的阳台下面,我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他揽着我腰的手收紧了。
其实这次回来我也发现了,他比以前爱笑了,像他父亲。我小时候虽然不是很懂这些事,却也知道整天笑眯眯的郑野狐不是什么好人,小孩子就有这种本能。
他习惯用笑去掩饰情绪,大概是因为长得太好看,一笑就让人转移了注意力,无暇去思考他笑容背后藏的是什么。
但是他现在看着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不管他笑得多好看,只要我伸出手,就可以碰到他的内心。
如果要说真的有什么是让我最终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的,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我并不是全无心肝。
真情假意,我其实也懂。大概因为我曾经那样掏心掏肺地喜欢一个人,所以才越发觉得不该糟蹋任何人的心意,不管他以前做过什么事,不过他是谁。
“你记得吗?”走过那个阳台的时候,我忽然说道:“这个地方……”
郑敖嘴角仍带着一点笑意,看着我。他没打断我的话,没有反驳,甚至没有用眼神求饶。他只是看着我,温柔地,甚至已经带着一点宽容。
我知道,如果我此时此刻想要刺痛这个叫郑敖的人,一句话就可以做到,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把自己的心捧出来,毫无防备,任人宰割。
但我没有。
我说:“这个地方,我们以前在这里聊过天……十几岁的时候,我爸的生日……”
那天他捂住我的嘴,和我一起在这听李祝融和我爸说话,他手上夹着一支烟,那时候他的头发比现在长,性格比现在放肆,眼神里满是无人能够约束的胡作非为。
那时候我想,大概我和这个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在一起了吧。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他一辈子都不知道,我曾经这样喜欢过他。
这里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