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不愿开口说话,怕不仅仅是倨傲罢。符明还稍有些发呆,便听到里面的娇斥声,“你这莽夫,赶着投胎去是吧,顶这么急做什么!”段颎却一点不生气,软语哄道,“宝贝儿,真是让我死在你身上都愿意,你怎就这般让人欲罢不能呢——”说着似是重顶了一下,传来秦宫一声惊呼,“真是想C死你才好,这样你才乖乖地属于我!”
虽只是短短一会,符明却听得又是羞恼又是无语,只要一想想那满身杀气的段颎在秦宫身上说着那些话,就觉得鸡皮疙瘩,整个人都要不好了!却又不禁想,那秦宫果真好手段,什么样的男人都能销魂似地死在那朵可以和牡丹花媲美的花下——果然若说牡丹花是国花,那什么花也真不遑多让。
符明不禁有些想起冯岱来。自那次后,冯岱每次至李溙府上时,半夜便会偷偷爬符明的墙,符明从最初的惊讶愤怒到后来的麻木,一直到现在的习惯,两人之间倒也越来越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了。也说不清是身体先被驯服还是心被驯服了,如今虽仍如往常一般聚少离多,但心中却有些惦记挂念起来,就像此时此刻,不禁生出些想念,也许是身体对滋味记忆的想念罢了。人总是难以克制身体的喜恶,也许身体习惯了,人也就习惯了。
符明一个人默默地赴宴,被太守问起李溙与林脩,只说待会来,还好心地提醒了句,“太守现在还是不要派人去叫段校尉的好,他现在事忙,过半个时辰才好。”公孙琙听得一头雾水地点了点头。
段颎与秦宫一行人不日即离开了高句丽城,李溙因旧患添新伤,而且以备鲜卑再袭,还得再城中呆得数月才好。符明挂念阿如与阿达,便让人也接了过来。既然要长住,公孙太守便与李溙等人重新安排了宅子。宅子离太守府邸不超过三百米,有什么消息也很是方便。
这晚,林脩与李溙的伤口重新换药,用热水洗净后,看着那一圈皮rou外翻的伤口和大片的青紫,只觉不忍直视般。那手指细细抚过那处钱币大小的旧伤疤,林脩只觉心中生出些淡淡无奈的感觉,“你也再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何必这般折腾呢,还是爱惜点自己的身子才好——”
李溙拿手覆在林脩的手上,“以后若再被圣上调入京城,也不会再有这般机会了,再说本来在沙场之中,也是难免,生死也早已置之度外。若非如此,又怎能制敌——”
“你就是这般,就像你的一种魔怔,只要杀敌或安民,就将一切都置之度外,难道你心里不留一点挂念?”
“心中定有挂念,只是紧急时刻,若非全力以赴,稍有迟疑,才会更易差池一步便粉身碎骨,狭路相逢勇者胜。”
“反正我也说服不了你,懒得又糟心了,过几日阿如与阿达就要来了,我也懒得管你了。不过他们来了,赞儿一个人在家就更加寂寞了,不用把赞儿也接过来吗?”
“赞儿是需要继承家业的,这些总要习惯,京中学业也不能耽搁,而且我想不过数月圣上定会召我回京的,这段日子也不过当偷闲而已”
却说这日阿达与阿如到了城中后,符明与林脩便领着他们在城中乱逛,公孙豹时常来李溙处串门,也许是公孙太守的叮嘱,但是就个人感情而言,公孙豹也很喜欢林脩与李溙,自己也愿意常往这边跑,这次便也随了出来。
林脩符明对城中本就熟了些,公孙豹更不必说,阿如长得大些了,对那些东西便也没有那么好奇,阿达却还是觉得看到什么都很新鲜,一个人跑得各种撒欢。而高句丽城中一般无人不识公孙豹,有公孙豹跟在身边就像活字招牌,阿达那般撒欢地横冲直撞也没多大关系,都自会有人与他让路。
虽是如此说,阿达越来越放肆,不想撞到了一个少年的身上。那少年虽是汉人的装束,却带着一身古铜色的肌肤,目如鹰隼,鼻尖微勾,轮廓深陷,虽还有些少年的青涩,却已隐隐透出些不一般来。
少年见阿达这般小,本想无视,却瞥见阿达腰侧挂着的那把匕首,上面嵌着的那颗狼牙很是吸引他的注意,拿手一勾,不问自取,便扯下了阿达的匕首,并抽出刀鞘把玩起来。
阿达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见这人如此无礼,便很生气地质疑道,“这位哥哥好生无礼,不问自取便是贼也!”
少年不由得多看了阿达几眼,却见阿达生得白胖,面目柔和,眼神中却带着不一样的神采,“既然如此,那你撞了我都不道歉那算什么呢?再说我也只是看看而已,而不是想带走啊,也算不上贼。既然我不是贼你又偏说我是贼,那你这又算什么呢?”
阿达只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气急,见林脩他们跟上来了,便迅速把公孙豹扯到跟前来,“豹哥哥,这人拿了我的匕首不还我!”
少年倒不想惹事,便把匕首还给了公孙豹,“只是拿过来瞧瞧而已,并无他意。”便迅速领了身边的仆人离开。
公孙豹想追上去,却被林脩拦住了,“刚刚我们都瞧见了是阿达先撞了那位小公子,那位小公子也就看看匕首而已,没什大不了的。”阿达听得只觉自己小小的心灵有生以来第一次纠结了一把,想自己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