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一下。方承之想到自己的粉丝说自己的眼里有星辰大海,但是此刻他觉得明筑的眼里才是,时而是带着热烈温度的火,时而是带着璀璨的星光。
自己十六岁成名到现在六年了,被人占过便宜【摸过手】也被人看似真切的爱过,被妖娆的女明星塞过房卡也被富家公子哥送过跑车【没收】。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爱情,逢场作戏也好,一刀两断也罢,演员演的是戏,在圈子里生存也是戏。幸而他和林琅他们交情好,一路得他们照拂倒也避开了不少恶心的事。
但是对感情,且不说他自己没有想过,以他现在的年龄正是上升期,他需要维护形象,名声,巩固粉丝吸纳更多粉丝,他需要更多作品而不是三天两头被人跟拍自己的感情生活。粉丝要的是一个单身的自己,能让他们幻想的自己,在某些时候自己需要迎合粉丝的要求,毕竟自己还没厉害到无所谓任何人看法的地步。
明筑是他目前生活中不和谐的因素,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他的存在他的感情过于突兀过于危险,所以自己没办法回应。这么复杂的想法明筑大概也不懂,明筑是在被保护的很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想法很直白也很好懂,于是方承之还是选择闭嘴,反正他也习惯沉默。
再过两周等他回去,就断了吧。
明筑其实根本不知道方承之在想些什么,他看着窗外发呆然后被对面花店里挂着的小风车吸引了目光。微风吹过那只风车就会转个不停,这让他想起来小时候还在中国时爷爷用大头钉吸管和纸给他做的小风车,那个风车由于大头钉订的太紧要使劲吹才会转动一下下,所以明筑一般都用手拨着它玩,即使不会动明筑也特别喜欢,每天当个宝一样站在院子里,等着风来然后用手拨动风车,就当它是被风吹动的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明筑从儿时回忆里回过神来,他伸了个懒腰看向方承之,对方正在玩手机。明筑算算日子,方承之大概还有五六天就要走了,今天的玫瑰花他也没说喜不喜欢,于是他敲敲桌面,“呐方承之,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方承之正在和林琅聊天,林琅正在筹备新专辑,想邀请他参演主打歌的MV。方承之和经纪人沟通后答应下来,两个人谈好下个月十二号拍摄。听到明筑问话方承之抬起头来,吐出四个字:“喜欢安静。”
明筑讪讪的闭了嘴,两个人就沉默着,怎么说呢,真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许久后明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你饿不饿啊。”
方承之抬起头来看着天,太阳已经落山了,火一般的彩霞从修道院撕扯到了海岸线,外面的行人明显的多了起来,就连花店旁边都有两只小狗吐着舌头互相追着对方的尾巴玩耍。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方承之站起来,“走吧,去吃饭。”
晚上九点明筑躺在床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他和方承之在一家环境很好的餐厅吃了饭,是西班牙菜,芦笋海鲜汤的味道他现在都回味无穷。一杯红酒,迷人的音乐,如果对面方承之能讲几句话就好了,不过算了,他不讲话也好看。
但是方承之到底喜欢什么类型?明筑从床上坐起来想了想,他打算给Chris打个电话。
“嗨Chris,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的夜生活。”
“Min,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
“呃,我就是打过来想和你探讨一下,我不太清楚他喜欢什么类型。”
“什么类型?”Chris思考了一会儿,“ok Min,告诉我他喜欢什么,你第一次见他是在哪里?”
“他喜欢看书,很安静。不过我第一次见他是在那个酒吧,你记得吧,你拉我去的。”
“哎!这你还不懂吗!”
“什么?”明筑眨眨眼手拨弄着床单的线头。
方承之今天起得很早,他一个人烤了几块面包配着牛nai吃完后打算去艺术博物馆参观一下。Santa Barbara是一个很热闹的城市,有五个大型剧院和六个博物馆。每年七月份会有为期十天的体育节,不过现在才六月份,游客相对少一些,这也是方承之想要的。等人多了他就该回国了。
下楼后穿过甜品店正要走向大门口,方承之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冲他招招手,然后跑过马路推开门进来,“承之早啊!”
方承之不知道自己是要先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还是先仔细瞅瞅明筑今天的穿着。总体评价,一言难尽。
明筑看见方承之站在那里不动,他略兴奋地右手一挥,“Punk style!”
明筑今天走的是朋克风,不仅仅是眼角还花了点烟熏妆,这是他拜托房东女儿给他画的,脖子上戴着两个皮圈,上面全是尖锐的铆钉。皮衣皮裤上也都是铁链子,走起路来还铛铛的响,也就脚上的一双靴子还算神气,鞋底估计是很硬材质,走起路来哒哒哒的。
方承之叹了口气,闭了闭眼靠在了后面的桌子上。明筑有些奇怪,他出门的时候房东女儿还大呼酷毙了激动得不行,怎么方承之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他当时在酒吧不也是皮圈,皮裤之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