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步的。以王子霄和莫行之今时的地位,想换一个更厉害的经纪人其实很容易,给他们递橄榄枝的多了去,之所以一直没动心,主要因为跟卫士锦相处的非常愉快。他从不自以为是,在王子霄和莫行之面前更多以一个“建议者”的身份出现,执行力很强,从不做让王莫二人不舒服的决定。
作为一个经纪人,卫士锦不如别的金牌经纪人作风强势,但也正是因着这种春风化雨般的气质,他已获得了最大的回报。
“哎你怎么还没走啊莫非企图蹭饭?”王子霄跟他开玩笑。
卫士锦点点头:“你倒提醒我了……那就蹭完饭再走吧。”
“哥,你怎么这么不会待客啊?”王子霄朝莫行之眨了眨眼睛,“还不快去给客人榨杯果汁。”
莫行之一见到王子霄的坏笑,手心就痒痒。那杯该死的果汁都成了一个梗了,小混蛋动不动就拿出来调侃他,明明后来他都用一杯水准以上的鲜榨果汁来挽回自己的声誉了。
卫士锦可不知道这里边还有这样的猫腻,颇有些感动:“算了,不用麻烦了。”
王子霄笑道:“要的要的,也让你尝尝我哥的手艺。特别能激发灵感的。”
可不是特别能激发灵感吗,喝一口就仿佛从胃里直接窜到天灵盖,激灵灵的爽啊,立马Jing神百倍,心里泛起无数的惆怅与思考。
盛情难却,于是卫士锦也不再坚持,目送着莫行之去保鲜柜那里选水果了。他看着莫行之的背影,又看看王子霄摊在沙发上颇没有形象的懒散模样,心中蓦然升起一种“时光如流水,无声雕琢万物”的慨叹来。
刚刚和莫行之签约的时候,他便知道这少年前途无量。
但那时候做过的最美的梦,比起今天的现实来,也逊色的太多。
莫行之在三年多的时光流转中,褪去了青涩的印记,变成如今的强大和从容。
一举一动,皆可入画。
没有时下偶像派明星的nai油气,也没有年轻人特有的浮躁和浅薄,他已经是个任谁也无法忽视的成熟男人了。
如果说对莫行之的预期,远比不上他真实的成长的话……
那王子霄的变化就更令人惊诧了。
他想过王子霄会变成一个硬汉——
就是那种虽然长得不甚出色,但因为很有男人味,所以年纪越大越耐看的型男。这样的类型受众不算最广,在娱乐圈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好磨练演技,将身上的功夫化为独特的优势,运气好的话,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男大十八变,谁能想到当年的那颗又黑又矮的小土豆,长开之后,竟然一点都不比妖孽一样的莫行之逊色呢。
他身上的气质,和莫行之有类似的地方。
但细微处又有不同。
按理说,都是万中无一的大帅哥,资源上肯定有可重合的部分,这俩奇葩却非但没有彼此竞争、敌对,反而成为情侣了!还是好的不分彼此的那种。
他们的粉丝也画风格外不同,没多少毒唯,眼看着混到一起逗比去了……
世事真特么无常啊!
他如哲人一般感叹着接过莫行之递来的果汁,喝一口。
噗!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第二天get~~
☆、第123章 123
第二天上午,王子霄和莫行之一起乘飞机前往星海市的宏光大厦。
星海市是火星上最大的城市, 兼顾了一部分国内的政治文化功能, 人口稠密, 川流不息。
《洪荒》的试镜就安排在了市中心区的宏光大厦顶层。
不想惹什么麻烦, 王子霄和莫行之什么风声都没露,预备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想法是好的。
但悲惨的是, 他们在机场时就被粉丝们发现了,哪怕他们俩其时已经全副武装, 就差在头上罩个黑面罩。
第一个拍下他们背影的粉丝毫不留情地把照片传到网上, 标题就是:你们觉得我是应该装傻呢, 还是应该装瞎?
主题帖内容:“来来来买定离手,请根据背影来猜测人物的身份姓名。”
点进这个帖子的吃瓜群众一看照片,当即就乐了。
“这是一道送分题啊!【超自信.jpg】”
“天呐楼主这是在哪儿?你竟然还能如此淡定的拍照发帖!情不自禁地给跪下了……”
“题目太简单,打回重出!”
“哪怕是背影, 我也看到他们的帽子眼镜口罩了……超心疼的,你们这样肆无忌惮的嘲笑良心都不会痛吗?你们知道他们有多努力吗?”
“是啊……看着这张背影图, 我不禁为天资奇差的男神们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23333他们竟然还并排走……真是傻的可爱啊, 突然一点都不同情了怎么办?”
“楼主等等我!我也在附近啊啊啊啊,拜托你发个坐标过来楼主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