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魁心想,这家伙是贪心不足蛇吞象。想让我万向公司破产?瞎了你的狗眼!这片土地真要开发房产,我才最有资格,可是我不干。房子盖好了卖掉,赚再多的钱,也是一次性的,办工厂却能长期延续,哪怕自己不在世界上了,工厂还会传给子孙。正因为如此,我才千方百计地筹集资金,让产品更新换代。
“哈哈,大魁,这又不是掼拳头卖梨膏糖,一旦被人识出是假的,万向轴承公司的门都要砸烂的!这是一块小小的玉,又不是皇帝的玉玺,谁稀罕呀!”
“咳,我大魁有什么你看得中的东西,尽管拿走!”
何海射出一道锐利的目光,盯住大魁。
听到地皮二字,大魁顿时脸色发白。万向金属材料公司的前身金属材料厂,是一家老厂,靠近市中心,交通十分方便。厂区旁边有一片空闲的土地,那是当年缺乏资金盖厂房而搁下的,让员工种植了一片香樟苗木,早已卖了几批。转制的时候,大魁打了小算盘,加了几万元,把这片土地也拿下了。地皮是宝中之宝,即使将来工厂开不下去了,把这块地皮卖掉,也足够让所有的人养活三年五年的。
“好,你要的画,我会按时完成的。”
龙大魁急了:“那这样行不行,你只管先把它拿去,日后我们一起找个可靠的专家做鉴定。如果是真品,你贷到的款子转给我一部分;如果是赝品,那两百五十万我连本带利立刻还给你。”
吴国的建立,人们通常认为是从“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勾吴”开始的——这也正是吴文化的开端。那么,泰伯和仲雍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地奔吴呢?司马迁在《史记》中的解释,是说他们为了遵从父王的旨意,将继承权让给弟弟季历,然后再传位给季历的儿子昌。泰伯和仲雍宁可不要王位,而去往几千里以外的荆蛮之地,与当地人一样断发纹身,刀耕火种,显示了难能可贵的高风亮节。古往今来,研究吴史、吴文化者都同意这种“让权说”,极少有人提出疑义。
何海大大咧咧地说:“那,我不送你们啦,不二,过几天去我的海漪园聚聚!”
“是……什么?”
这时候,杨不二的手机响了。他听完电话,跟何海打招呼说,有一个香港人要买几幅画,想与雨娟告辞先走。
龙大魁沉思了片刻,冷冷地说:“何董,我这片土地,可是人人皆知的老虎肉,你真的想吃?”
杨不二由雨娟挽着手臂走后,何海与龙大奎又唇枪舌剑了一番,终于达成了协议。只要那片土地转让或者开发,何海有优先权——至少也要让何海在,往一家人文杂志投寄,同时也贴在自己的博客“得失村人”上。博客里的文章越来越多,点击量也不断增加,让人颇有些满足感。
然而仔细想想,问题就来了。“让权说”这样的解释合理吗?难道不是今天的人们强加于泰伯、仲雍的?
“那你帮帮我呀。”
“果真?”
不妨先从地理空间上分析。
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泰伯奔吴的题目来。
你吗?这冠形饰的的确确是从地下出来的,少说也该是一级文物。谁要不相信,再拿一件同样的给我看看!”
从黄土高原的歧山,到长江以南的太湖,即使是直线距离也有三四千里,路途遥远而又坎坷不平。兄弟二人带上随从,在荒无人烟野兽出没的崇山峻岭、丛林草莽间踩出一条路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遇到的困难必然会超出人们的想象——哪怕是今天,那依然是险途。再打一个比方,假如身后有敌军追来,为求生欲望所驱使,或许他们会铤而走险,然而为仁义道德计,似乎不必刻意历尽艰险,从中国的西北边陲一路窜奔到东南沿海地区。他们只要在离故乡不远的地方寻找生存之处,便可以成全父王和季历了。
“大魁,你是捧着金饭碗讨饭吃!老实告诉你吧,我看中的不是冠形饰,而是另外一件东西。”
“嗬,大魁你可千万不要说大话。我要的东西,你是绝对不肯轻易放手的呀。”
“地皮。”
“果真!”
果然不出所料,这几年外来人口急剧增长,谷安城区规模越来越大,房价节节攀升。房地产成了最赚钱的行当。不少人看中了那片土地,一心想开发小高层公寓楼。沿街做商铺,售价更高。假如引进几家连锁商业品牌,那还愁什么?龙大魁不是傻瓜,很清楚那片土地有着怎样的升值空间,所以咬住牙关不肯松口。没想到,何海也在动这片土地的脑筋。也许,他觑觎的还远远不止这些……
“在这个城市里做房地产的,谁不想吃?不过,我何海吃不下的,别人就连想都不用想!”
“你想做房地产,改变用地性质,国土局哪里会批得准!再说,现在都要公开拍卖,没那么简单……”
“这么爽快?”何海嗬嗬笑了,“看来你真的是缺资金!嗨,今天的何海,钱的事情还是事情吗?”
“这个世界,不怕办不成事,只怕不想办事。哼,把厂房连土地一口吃掉,你看我有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