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作势呕了呕,而后说道,“那你和L市的人对调吧。”
“......”这样也行?“L市那边?”
“他家就在Q市。”司徒狂答非所问道。
这话一下戳中了重点,对方既然家在Q市,肯定不会排斥调回Q市,且在Q市发展肯定会比在L市好。
只是,你咋知道得这么清楚?
凌野刚想问,随后就想到好友应该是猜到他会为了子轩移居他乡,所以早做了准备,便作罢了。
“也好,L市比Q市轻松,在那我会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子轩和孩子们。”
“们?”司徒狂一下抓住了关键。
提到女儿,凌野就忍不住喜笑颜开:“是啊,我和子轩还有个女儿,应该有7-8个月大了,可爱极了。”
司徒狂轻哼了声:“说得好像我没女儿一样,我女儿更可爱!最可爱!”
“......”凌野无语,这话题要争下去的话,这对话会不会显得太幼稚了?
事情就这么谈定了,现在是过年期间,凌氏和投资公司都放了假,但相关资料和数据凌野都有。而L市的资料,司徒狂会让人整理送来,等拿到所有资料后,他就能利用年假这段时间加班加点选好址,找好人脉,发布聘人信息……
一切准备好的话,年后就能正式行动了。
时间转瞬即逝,年假七天一会就过了。
然而,凌野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尽管业务和应变能力不错,但搬一家集团的总部与开一家分公司有太大的区别,前者难度明显比后者大得多,事情也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
因此,他抽不开时间去S镇接儿子,只好派家中司机去了。
凌钰晨见不是他爹来接他,有些不开心。忽然回忆起他爸的话,觉得他爹可能真的如他爸说的那样,故态萌发了。
任子轩亲了亲儿子,答应有空一定带妹妹去看他,他才舒展眉头。
☆、第34章 偶遇(抓虫)
凌野最近忙得焦头烂额,就连洗澡时都在想着公事, 以致于饭都是吃的快餐, 家里也许久没收拾了。
因此,当凌钰晨回到家时, 见到的就是许久未修剪变得杂乱的花园,文件、书籍、笔记本和稿纸等随处乱放的屋子, 以及挂满了衣服的阳台。
这是我家?好吧, 毋庸置疑……这还是他难得懂的一个较高深的词汇,居然用在这了。
他忍不住扶额, 他爹最近到底在忙些什么?
随后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顺手打开了暖气,开启了机器人吸尘器, 寂静无声的屋子顿时鲜活了起来。
等室内温度变得暖和后, 他便脱下大衣,套上袖套,开始一点一点地收拾屋子。
垃圾凌野每天都会带出去, 所以这会屋里只是乱, 灰尘多了些, 并没有蚊虫鼠蚁,收拾起来倒也不麻烦。
这不, 还不到一个小时,屋子就已经变得明亮整洁,就差阳台上的衣服了。
阳台处晾挂的衣服之多, 可见凌野每天都有换洗,但他似乎只负责晾上去,并没有准时收下来。兴许是觉得整理衣服费时又费事,他便任衣服挂着,需要的时候再取下穿上走人。
凌钰晨会收拾屋子,但他不会叠衣服。
看着堆了满满一床的衣服,他小脸一皱,觉得衣服这样堆着很碍眼,眨了眨眼,干脆研究起叠衣服来。
裤子好说,一看就知道怎么叠,无非就是对折再对折,轻轻松松几下搞定。但衣服结构有些复杂,因为多了袖子,且T恤和衬衫又不一样。T恤他对折几下能搞定一件,但衬衫不行,它有纽扣,以致于对折起来极其别扭,且叠完的效果难看得不忍直视。
他想了想,打开衣柜看了眼,见到里面挂着的衣服时,双眼一亮,既然不能叠,他可以挂起来啊。想罢,他便爬进衣柜取下衣架,把衬衫一件一件挂好,然后用晾衣钩把衣服架上去,调了调位置。
当所有衣服收拾完毕,他看着整洁的床铺,整齐的衣柜,拍了拍手,掏出手帕擦了把额上的汗水,满意地笑了。
一切搞定,那便到了邀功的时候。
他把所有的成果(除了花园)的前后对比照给任子轩发了过去,然后趴在沙发上捧着脸舞着小腿等他爸给他回信息。
平时的任子轩很少会看手机,但儿子回去后,手机他会放在显眼的位置,所以信息回得很快,把自家儿子好一顿夸,也在心里把凌野好一顿损。
得到表扬的凌钰晨开心地蹦起来,蹦蹦跳跳地去洗了个澡就回屋睡去了。
凌野在凌钰晨安全回到家时就接到了司机的电话,这会看到洁净如新的家,不由苦笑,居然让一个8岁的孩子来打扫屋子,真是……百味陈杂。
这段时间他确实很忙,但他还记挂着孩子,知道自己要做个顾家爱孩子的父亲,快餐他吃无所谓,但那种重油重烟也许还不卫生的东西,不能让儿子吃。所以,他一下班便去了趟超市,买回一堆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