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的大鼓,镇得木门颤了颤。
傅时初蹙眉,毫不犹豫冲了进去,木门拍到墙壁发出“砰”的巨响。包厢内几人齐齐看向他,傅时初略显尴尬。
虽然渔可沁并不喜傅时初,可他到底是自己家里的人,脸上泛起一个得体的笑容,唤傅时初到自己身旁坐着。
渔可沁年过四十,脸却保养得极好,身段苗条,华丽的兰旗袍及腰,微微翘起的发丝带着几分中性的复古。白皙脖颈上的珍珠项链,颗颗珍珠饱满晶莹透亮,衬出贵妇人低调又雍容的美态。
傅时初落座,对面坐姿慵懒透着狂妄嚣张的正是兰九。他虽穿得正式,却痞气十足,可因模样俊俏不凡,更加魅力非凡。
他眸光眯了眯,还不等人介绍,便猜出傅时初的身份。嘴角勾起,透着几分玩味:“原来你就是钟家那位鼎鼎大名的养子。”
☆、套路深18
鼎鼎大名算不上,却是商界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傅时初是钟家养子,妈妈是钟国恩的初恋情人。渔可沁身为钟国恩妻子,自然看他不顺眼。而且外界一直有传言,傅时初乃是钟国恩的私生子,不然他干嘛冒着随时会妻离子散的风险,非要收养一个没爹没娘的野种。
兰九不客气的话一出,在座几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尤其是渔可沁的。她十指攥紧,脸色笑容渐发僵硬。
温颖踩了兰九一脚,瞪他:“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斥完兰九,温和看着傅时初,如看着自己的孩子般:“你就是小时吧!兰九这孩子让我惯坏了,让你见笑了。”她体态丰盈,圆脸白皙,慈眉善目,让人心生好感。
傅时初正想说话,渔可沁忽然道:“小九说的也是事实。”
傅时初努力挤出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手指攥紧,对他们的话仿佛置若未闻。
钟柔坐到渔可沁另一旁,眉头微蹙,低低唤了一声:“妈。”
今天的好心情,又因为傅时初消失殆尽。渔可沁尽量忽视那些让她心情不好的人,拍了拍钟柔的背脊,笑道:“我家小柔从小就霸道,才是让你们见笑了。”
温颖眸光盯着钟柔俏丽的脸蛋,越看越满意:“霸道的姑娘好啊!现在这个社会,女孩子强势一些,才不会让那些臭男人给欺负了。”
“钟夜叉。”兰九撇了撇嘴,极其不客气地附和母亲一句。幸好他顾忌渔可沁在座,没大声嚷嚷,但温颖却一字不漏全听了,脚后跟踩着兰九的皮鞋面,用力一碾。
兰九脸色大变,温颖全当看不见。举起杯盏浅抿一口茶水,见渔可沁母女脸色并没变化,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更用力地碾兰九鞋面。
兰九脸色一变再变,终于忍受不住他老妈的“脚碾神功”,打算来一招金蝉脱壳,脚鞋分离,躲开他老妈的攻击。
温颖识破他的诡计,桌上与人谈笑生风,桌下狠踩儿子鞋面,不让他有机会逃脱。
“哥,哥来了。”兰九呼喊一出,温颖心中大喜,脚微收了力道,让兰九那小子抽回了脚。恼怒地瞪了他一眼,才把眸光看向大门处。
兰硕今天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严肃呆板,幸好有她特制的“爱弟衣”,两者融合,无形中化开了他的冷冽,增加了几分搞笑。
温颖故作详怒:“你这孩子怎么才来。”
兰硕全程板着脸,高冷道:“穿得太傻逼,不想出来见人。”
“噗嗤,哈哈哈哈哈。”兰九觉得自己多看他哥一会儿,会忍不住滚桌子捧腹大笑。他把皮鞋放到母上大人脚下:“老妈,你还是踩我吧!”
跟穿沙雕“弟弟装”相比,他还是比较喜欢被老妈虐待,这样一想,今天坐不远处打扮得娇俏可人的钟柔,也不算太讨厌。
温颖不客气踩了他一脚,怒道:“臭小子没眼光。”她温柔地招兰硕到身旁坐下,轻轻挽着他的胳膊,乐道:“别看我们家小兰严肃刻板,他可是很可爱的。”冲钟柔挤眉弄眼道:“你过来看看他背后,就知道他多有爱了。”
钟柔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觉得今日穿了“爱弟装”的兰硕多了一丝柔和。
她大着胆子不顾兰硕的警告眼神,绕到他身后。
兄弟互爱的自拍照亲切友爱,“我爱我弟不解释”六个大字不规则地环绕在照片四周,兄弟俩勾肩搭背的空隙部分还做了小小的装饰,画了个黑色小心形。
基情满满。
穿这么一件衣服到处晃,足以说明兰硕对弟弟的喜欢,钟柔很给温颖面子,笑得胸膛起伏,并且大赞道:“这衣服真好看。”
温颖对钟柔的喜爱又上了一层楼,笑道:“那当然,这可是阿姨我亲手设计的。”
温颖又把眸光投向傅时初,眸子眨呀眨,似乎等着赞美。傅时初伸出一个大拇指,赞道:“阿姨,您一定是国际知名品牌的大设计师吧!设计得好棒。”
温颖心花怒放,喜道:“才不是呢!就是年轻的时候做过几天服装设计,后来嫁了孩子他爸,就一心做好家庭主妇,带带孩子做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