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后,周晋珩擦了一把额角的渗出薄汗,刚想出去换换气,转身时脚尖碰到地上的什么东西。
低头乍一眼什么都没瞧见,蹲下来俯身仔细观察,才看到墙边的床底下倒扣着一块木板似的东西。此处背光,又是藏在床底边角这种隐蔽的位置,茶褐色的木板几乎与地面融为一体,难怪警察都没发现。
周晋珩轻手轻脚地将那木板从床底下拖出来,翻转,正面向上放在桌子上。
重归平静不久的心率再次失衡过速,在他摸到木板上的盖布时。
他又开始洗脑般地做各种假设——或许只是一块用剩下的普通木板,或许这是房主忘了带走的装饰画,也可能是易晖想用它来画这山间的景色,他对风景画向来情有独钟。
周晋珩甚至不想掀开这画布了,恨不得现在就落荒而逃,不去看,就可以当做不存在。
可他不得不看,他想知道易晖去哪儿了,更想确认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自己,喜欢到为了自己一个随口的承诺丢掉性命的地步。
稍微平复后,他深吸一口气,捻住布料一角,手一扬,盖布应声而落。
抬眼望去的瞬间,时间仿佛就此停止。
周晋珩想后退,却被钉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呼吸滞住的间隙,有来势凶猛的洪流突破堤岸,闯进他的脑海,将他作下的那些自欺欺人的假设冲垮,一个接着一个,一个都躲不掉——
养白雪花是因为他喜欢白色;
常烧热水是因为他不爱喝凉的;
整天抱着那个哆啦A梦睡觉,是因为那是他送的;
离家出走蹲在百货大楼门口,是因为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买这所房子是为了送给他,因为他曾说过喜欢安静,想住到山上去;
被他烫伤手、被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践踏也不生气,是因为真的很喜欢他。
小傻子每分每秒都在拼尽全力对他好,他的“喜欢”是全世界最单纯的“喜欢”,只要那个叫周晋珩的人高兴,他就心满意足。
可周晋珩做了些什么呢?
他一次又一次利用、伤害、欺骗这个全世界最爱他的小傻子,在他最需要他的时候将他抛到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别人。
连那句“喜欢”也是他先说的,他怀揣着敷衍应付的心思信口放言,小傻子就当了真,如珍似宝地揣在心里,然后千倍万倍地回报给他,奋不顾身地爱了他三年。
直到临死前,都在用最笨拙的方法为他开脱罪名,自己不去打扰他,也不让其他人给他添哪怕一点麻烦。
一束斜阳透过窗户落在桌子上,照亮了那副在黑暗里藏了很久、刚刚才得以见天日的画。
那是一副肖像画,画中人鼻梁高挺,眉目深邃,有着一副令世人艳羡的好相貌,他微抿薄唇,神态倨傲,好似天地万物都不足以让他纳入眼中。
而画外有着一模一样面孔的人,颓丧得仿佛失了魂,夕阳将他的孤寂的影子拖长,涣散无神的视线落在那副画上,跟从前那个既狂妄又愚蠢的自己对视。
他才傻,他才是真正的傻子。
答应要给他东西,易晖一件一件亲手送到他面前,可他承诺过却没做到的事,再也没有重新兑现的机会了。
他的小傻子,已经死了。
第十二章
葬礼安排在三天后。
易家没再跟周家联系,想来是那位大舅哥授意的,易晖的父亲向来不怎么管这个对他来说无用的小儿子,葬礼时间还是周晋珩千方百计托朋友打听来的。
听说他要去,周骅荣在电话里骂道:“你不是早就想摆脱他吗?现在婚约作废了,还上赶着去干什么?”
周晋珩愣了下:“作废?谁说的。”
“人都死了还不作废,你打算跟他冥婚?”
哪怕已经强迫自己接受现实,周晋珩仍听不得有人说易晖死了。何况周家过河拆桥急于抽身的样子太难看,他作为周家人都觉得丢脸。
“你去不去我管不着,我去不去你也没资格管。”周晋珩沉声道,“我是作为他的未婚夫去的,不是代表周家。”
易晖的案子在各方的督促下办得很快,那三个人都是软骨头,拷问没多久就交代了事实经过,已经送交检方,不日起诉宣判。
那三人家里也有些来头,周晋珩知道其中必有程非池在推动,他忙活半天一点忙没帮上,回头一想才明白,程非池现在最想弄死的应该是他才对。
即便如此,他还是去了葬礼现场。
行至门口,看到灵堂正中摆着的黑白照片,周晋珩怔住许久,过往种种压缩成一幅幅画从眼前飞快掠过,一时间,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上前摸一摸照片上笑得灿烂的人,对他说,我来了。
自是没能得到机会,在里面接待访客的程非池一看到他,立刻示意身边的保安轰他出去。
周晋珩使出全身的力气咬牙寸步不让,目光紧紧盯着那张照片。
保安不敢大声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