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趁着天还没大亮,瞧瞧地走到时家宅子的后院。
这时候下山,没有车马送的话,要走四个小时才能走到山下的凤鸣镇。
下午一点,镇子上有一班车子可以送他们到省城。
到了省城,就可以联系他在上海的同学,还有沈黛云的家人……
这种每天含屈受辱,同时又提心吊胆的日子,就可以结束了。
时长乐回头,对上沈黛云那双仿佛受惊的小兔一样慌张的眼神。
“放心吧,我让小六在外头接应我们,不会有事的。”
将沈黛云稍嫌凌乱的额发抹到耳后,时长乐温柔地笑道。
沈黛云点了点头,从来都穿着西式高跟鞋的她,今天换了双中式的软底绣花鞋,翘起脚尖儿,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身后。
吱呀……
时长乐轻轻地推开后门,谁料想这后门大约是长时间没上油,门轴子都有些生锈了,这一推就发出了好大的声响,在清晨寂静的古宅子里仿佛是炸了一个惊雷一般刺耳。
时长乐和沈黛云对视一眼,两人的眼中都是慢慢的惊慌失措。
接下去的几分钟里,两人的表情都如同度日如年一般,就怕家丁们从哪个角落里突然钻出来,将两人绑回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不见得有半个人影出现,两人的表情一点点地平复下来。
许是时间还早,大伙都睡着,加上这后门离下人们住的地方也远,好歹没有人发现。
这对亡命鸳鸯手拉着手,朝着正对后门的山下冲去。
两人一个是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的书生,一个是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此刻却仿佛亡命徒一般,完全不顾形象撒丫子地跑着,就像是身后有无数厉鬼追逐着一般。
金乌从山的那头升起,一点点地往上移动着。
等跑到山下的小树林,天已经亮了大半,远远地听到了山下镇子里传来的公鸡打鸣声。
“停,停吧。我和小六说了,就在小树林里接应,他一定就在这里附近。”
时长乐扶着一棵树停了下来,大声地喘着气。
沈黛云站在他身边,半天不说一句话,仿佛全身的xue道都被人点住了一般。
“怎么了?”
时长乐抬头顺着她看的方向望去,顿时脸色大变。
“大哥……小六?”
他退了半步,要不是身后有一棵树靠着,差点瘫软在地。
“听小六说你要下山?何必用走的呢?大哥有马车,可以借给你。”
一身黑色羊毛大衣,围着一条银狐皮毛做的围脖,头上戴着灰色的羊毛毡礼帽,时长乐站在一架算不上华丽,但是和他的风格相符的马车旁,对着狼狈的两人淡淡一笑。
“大,大哥……”
时长乐说话都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
他身边的沈黛云也不比他好多少,一下子躲到了他的身后,纤细的肩膀微微发抖。
这段日子里她住在时家。
正确地说,是和眉姨娘住在一道。从眉姨娘和下人的嘴里,听了诸多他们娘儿俩被大太太和大少爷“欺负”的事情。
比如大少爷从小就看不起自己这个庶出的弟弟,比如老爷几年前就将全部的产业都托付给了大少爷。对于自己的幺子,平日里做出疼爱模样的时老爷,居然只是给了他一笔钱,让他自己去省城念书而已。
长乐能够到上海去念大学,还读上了博士,完全都是靠自己的努力。
沈黛云是沈家的独养女儿,将来这上海滩最大的几间百货公司,都是由她和她入赘的丈夫继承的。
这几天呆在时家,看着这个封建腐朽的大家族里莫名其妙的规矩,看着她那个在学校里总是意气风发的未婚夫活的那么不如意,她早就打定了主意——等他们回到上海,就让父亲给他们安排婚事。
她等不及自己毕业的那天了。
她要和长乐结婚,她要给长乐幸福!
对于这个算是自己未来大伯,沈黛云说不怕是骗人的。
这个人,哪怕只是站在那边不动,都给人惊人的压迫感。
那种眼神,那种气度,说他只是继承了时家的产业,在省城里做生意那么简单,沈黛云是说什么都不相信的。
也许这乡下小地方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但是沈黛云出生在上海,那个被西方人称为“冒险家的乐园”的地方,那个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有一个英雄或者枭雄出现的地方,像他这样的人,沈黛云真的见过不止一个——那是不但见过大场面,而且手里染过人的血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你要做什么?我不准你再欺负长乐!”
恋爱中的女人是无比强大的。
前一刻还抖抖索索地躲在时长乐的身后,此刻的她却仿佛有了莫大的勇气,一下子冲到了时长乐的身前,张开双臂,用双手挡住了时长安那侵略性的视线。
“黛云,别跟他硬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