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的灯牌。
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显得格外亮眼。
是专属青春的颜色。
他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还是经验太少啊。
拜托,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
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
“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凭借一首《城市孤狼》杀进‘不夜乐’官网的金曲榜,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被众多歌友们称作‘暗夜的yin唱者’——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欢迎,夜!笛!”
台下掌声雷动,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
舞台上,乐队已准备就绪。
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第23章 咖啡糖
“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
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
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
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
回不去最初的地方,
只好将自由埋葬……”
这是程骁在《城市孤狼》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 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 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 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
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钟晓笛, 就是夜笛。
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 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
而且还是自己作曲, 自己填词。
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 笑容的深意。
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
思及至此,他抬起头来, 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
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 包括她的新歌,带有古风元素的《云里丹青》。
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 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 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
这样安静yin唱的她, 气场判若两人,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
诚然,这是音乐的魅力, 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
不可思议,如此耀眼。
四个小时的音乐节,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等全场结束后,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
音乐人们结束演出,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钟晓笛也不例外。
她背着吉他,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
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
“呦,还等着呢程大少爷?”
程骁看着她,无言以对。
明明刚才在舞台上还是才华横溢的年轻音乐人夜笛,怎么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又变回吊儿郎当的欠扁模样了?
钟晓笛抬起手来,好奇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了你?傻啦?”
“……没事儿,就是隔了三个多小时再看见你,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她笑着反问:“有什么不一样?以前的我在你眼里就是个虚张声势的学渣,成天只知道跟在斓斓身后混日子,根本不像是个能作词作曲的音乐人?”
“呃……”
“再平庸的人,命运也会给她开一扇窗的。”
“你并不平庸。”
程骁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在那一刻,他几乎想也未想,下意识就做出了反驳。
钟晓笛也挺惊讶:“你说什么?”
“我说……”程骁低声重复,“你并不平庸,才十七岁就做到这程度,怎么能算平庸?”
“原来你还会夸人啊?”她笑了起来,很熟络地往他肩膀上一搭,“那你告诉告诉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夜笛的歌吗?”
当然是的。
但自尊心不允许程骁这样回答,他梗着脖子,很别扭地移开了视线:“啊,其实也没有很喜欢,无非是多听过几遍而已。”
“是吗?”钟晓笛狡黠地眯起眼睛,“可我在台上,看你跟唱得老投入老陶醉了,那也是假的?你戏挺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