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就要贡献他的一唱了?
这么想着,张贝贝兴奋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准备记录下接下去振奋人心的一幕。
不过几秒钟之后,张贝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还远远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霍朝拿到话筒之后,话也不多,只说了一句话。
但就这一句话,就足以点燃在场所有人的热情。
他说的话是,“只要给书耳投票,就能进群抢红包。每天20个红包,每个红包千元起,一直持续到周一结果出来,进群的人,人人有份。”
说完,霍朝就干脆地将话筒还给了张贝贝。
书耳现在还不能以压倒性的优势获胜,那只能说明他钱花的还不够多。
只要他舍得砸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学校女神评选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钱把她票数弄上去,让她以高票c位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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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朝双手插兜,漫不经心地朝书耳走过来的时候,书耳觉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认错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还是有闪光点的。
比如,他够大方!给她花钱不眨眼!一副不差钱的样子!
不过原书小说的作者笔力不够,情节设计的不好,书里都没有什么男主为女主花钱的片段,可能是因为女主舒尔家有钱,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钱?
所以男主根本就没机会表现自己有钱这一特点?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愿意给女生砸钱的男生是真的帅!
特别是刚才霍朝用一种轻慢不上心的态度说发红包的时候,全身都好像在发光。书耳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富二代,她上辈子见过的有钱人还挺多的,但偏偏就没一个人能有男主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
可惜男主现在也就是个高三学生,要是男主现在是上市公司总裁,她肯定也要榨干他的钱的。
作了作了,当然要作到极点。公主病也是有尊严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作Jing。
可惜了……他们相遇太早。
不过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现了,那也没她这个炮灰女配什么事了。
书耳笑眯眯走向霍朝,拍马屁道,“哥哥,你刚才好帅哦。”
霍朝一脸轻描淡写,“还行吧。”
书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给女生花过这么多钱么?”
霍朝低头看了她一眼,反问,“你说呢?”
他活这么大,都没见过比书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书耳挖了歪头,看样子,应该是没有?
嘻嘻。
不过人嘛,总有第一次哒。
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两人总算是可以回家了。
宁萌听到霍朝最后的话之后,已经识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于霍朝那几个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计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现在只有书耳和霍朝了。
书耳估计明天就会得到宁萌的打趣了。不过霍朝今天的表现书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计是炸鸡钱花都花了,不能前功尽弃?
不管怎么样,男主今天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
书耳坐在霍朝车后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对面有一个小门店。
她忙说,“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刹车,低沉悦耳的声音从风中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里,“又怎么了?”
书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弯起,男主的这个又字,用的很传神嘛。
她跳下车后座,指了下对面,满脸兴奋地说,“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么东西?”
等霍朝看清对面是什么店之后,他只觉得自己头皮都有些发麻。
那家店不是别的什么店,而是专门卖针线的店!
他刚刚才为了她耍了一把帅,她居然对织包还没死心?
第14章 公主病
书耳想拉霍朝去那家专门卖毛线的店,然后好好挑一些毛线。
最好是适合少女的颜色,比如粉色,米色这种都挑一些。
霍朝可能猜到了书耳的意图,率先装作一副忘了书耳说过什么的样子,“怎么了?时间不早了,快走了。”
书耳哼唧了一声。她掏出手机,找到那张手工织包的图片,放大给霍朝看,丝毫不给他逃避的机会,“哥哥,我说过了,我要这个!”
霍朝别开眼,压着不耐烦,“那你自己织啊。”
书耳一脸理直气壮,“我不会。”
她一个女孩子都不会,难道他就会了?这是什么逻辑?
书耳用食指戳了戳霍朝的腰窝,被霍朝敏捷地一把抓住了手,“别闹。”
书耳一脸认真说,“我没闹呀哥哥,你看,这个包包是国内知名女星的妈妈给她织的,包不包的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份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