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爱情使人迷信。
幸运女神之吻时间有点长,当萧逸终于松开我时,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对其他人点了点头:带她去VIP席,我先走了。
我朝他挥手,拖着重重的鼻音:哥哥,加油。
啊啊啊啊啊啊!刚刚才从输光阴影中走出来的蒲宁又受到了十万点暴击,你们太坏了!呜呜!单身狗没有人权!
是狗权。成规还在旁边补刀。
小嫂子,你想去PIT区吗?可以更近距离看到萧哥噢。沈青寒凑过来妄图蛊惑我。
我笑:还是VIP好了,你们休想诓我打工。
在VIP观众席能享受到更好的视野与观赛体验,我是享乐主义至上的人。更重要的是,我并不想和萧逸的队友有过深的接触。
女孩子时常觉得打入男朋友的交际圈兄弟圈才能维系长久的感情,甚至分手后还有可能靠着兄弟复合。我不行,我有社恐,心理上非常排斥与陌生人深交。
不过必要的时候,我又很擅长社会交际,八面玲珑如鱼得水。听上去有点矛盾,其实擅长并不等于喜欢,过度交际会使我的精神陷入极度疲劳的状态,一般我能避就避。
更何况此时,我还没把握与萧逸长久。
竞技类比赛我以前不关心,来之前特意做了一点不成熟的F1赛事功课。事实上完全没有必要,一旦站在这现场,置身于鼎沸激昂的人山人海中,瞬间便能融入。
第一辆赛车咆哮着入场,沉闷呼啸声窜入耳廓,随之而来的是紧急刹车的刺耳巨响,轮胎与地表摩擦而出的炽烈火花在空中溅起迸发。
于是眼神在刹那被点亮,之后的一切顺其自然。
初夏户外的微风吹拂过我的鼻尖,带来的是轮胎摩擦的橡胶味,还有一点微妙的机油味,干燥刺鼻。如果是平日我早已捂住口鼻,但不知道今天是因为感冒,还是被现场氛围感染,我竟觉得这点味道有着说不出的生动与炽烈。
观赛过程中的某个瞬间,突然就想起高中时第一次看五月天的演唱会。令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阿信在鸟巢里说下面要唱的这首《温柔》,你们可以打电话给喜欢的人听。
而是《盛夏光年》前调响起的时候,统一场控,全场荧光棒一齐挥舞,令我有种置身人间的真实感。我一向渴望逃离人间,唯有那次,我愿归属这片土地。
其实逃离的想法非常幼稚。逃离了人间能去哪里?或许可以短暂地成为一粒尘埃去午夜飞行,去山去海,去看空气去看飞鸟。终有一天还是要落地,然后继续这茫然的望不到头的一生。
第32圈跑完,萧逸的第一名毫无悬念。此刻我的心,亦如当年看演唱会时,鲜活而炙热地跳动着。我沉溺于周围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不再仅仅是一个孤独的旁观者,而是实实在在参与其中。
这场赛事,令我激动不已。眼泪突然就簌簌落下来,并非难过而是感动,感动于自己真正活着,尚且拥有五感六识,喜怒哀乐。
萧逸离得太远了,他必然是看不见我的眼泪,甚至都看不见我的人。可是我的目光能一直追随在他身上,已经足够。
在我感动到停不下来的眼泪中,萧逸竟然开始脱衣服,难道搞竞技的男人都爱这一套吗。
连体赛车服本来就够难解了,里面还有一层诺梅克斯防护服。可萧逸就是能把这么不合理的事情做到极致的帅,我甚至怀疑他要是能够穿T恤上场,可能比赛结束直接就是撕了。
他一把扯下汗淋漓的白色防护服,丢给身旁的工作人员,裸着上半身,腹肌紧致,下腹青筋毕露。转身就能看见脊柱处,那行熟悉的却从未认真阅读过的黑色纹身。源源不断的汗水自萧逸颈后流下,顺着流畅的背肌线条缓缓淌入腰际。
尖叫声太过热烈,于是萧逸遥遥望向这个方向,骄傲地微昂下巴,手指竖起放在唇边:嘘。
附赠一个微笑与挑眉,这下耳边的尖叫一浪高过一浪,场内前排闪光灯咔嚓作响,谋杀摄影师无数菲林。我被这幅场景惊得目瞪口呆,连眼泪都忘了流。
回到休息室的时候,萧逸还在洗澡。我问蒲宁:他一直这样?
唔也不是。蒲宁犹豫了一会儿才补充道,看萧哥心情,有时候直接下场走人,有时候会像今天,让媒体好好拍照。
今天,脱的是有史以来最帅的一次。沈青寒笑着插话,小嫂子,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吧。
唔,幸好有口罩掩饰脸红。他们几个嘻嘻哈哈一阵儿就走了,临走时还很贴心地关好了休息室的门。
萧逸冲澡很快,出来的时候没穿上衣,径直过来抱我,下身隔着裤子暗示性地顶弄,一看就很兴奋。
这是我第一次,看清他身上的纹身
The path to glory is always rugged.
很简单的一句话,含义一目了然,确实很适合萧逸。水珠不断滚落的裸体配合着这处脊柱纹身,简直骚的要死,幸好我见过他更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