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人。”
风吹雨看向远方,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一时之间涌上心头。
“是啊,我有的时候真羡慕你,如果他当初哪怕回头看我一眼,我也不至于这么恨他,可是他没有,人就是这么犯贱,明明得不到的却要去渴望,渴望之后是一场空,空了之后又去怨恨,我活了这么多年,亲戚朋友都不认我,父母觉得我恶心,家人形同陌路,很多人鄙弃我,就连我自己也很厌恶我自己,可是我还是活着,支撑着我活了这么多年的就是一腔怨恨。我已经没爱了,如果连最后的恨意也没有了,我就找不到活下去的支点了。”
晋宜修看着他,没说话,当年的同性恋或许被视为有病人,不仅得不到认可,反而让人觉得这是一场严重的心理疾病,被人厌弃着,让人恶心着,甚至……被爱人背叛着,相比风吹雨,晋宜修自己得到了太多,幸福了太多,美满了太多……
风吹雨看向远方,指了指晚霞的方向:“那是家里的方向吧,我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回去了,已经记不清了,记忆中都是他们拿着石头木棍把我打得头破血流的场景,孩子追着我骂恶心,我还记得,那一年下了好大的雪,雪把一切伤痕都覆盖了,我在雪地里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我死了,只剩下驱壳走着……”
当时的晋宜修找到风吹雨的时候,他就在雪地里躺着,发着高烧,头破血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抢救了三天四夜他才回过神来,之后就一句话也不说,淡淡的,仿佛没有思想的木偶一样。那个时候,晋宜修已经知道风吹雨或许就已经死在那场大雪了,活下来的风吹雨仿若行尸走rou,表面上挂着笑容的面具,面具下面早已经千疮百孔。
“家里最好吃的就是rou粽子,我最喜欢吃了。”风吹雨笑了笑,表情抑制不住的悲伤,杂糅了太多,所以看上去令人心疼,忽而又感叹一声:“最……最喜欢的了。”
他看向远方,晋宜修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或许在想多少年前,无知的少年遇上年少的郎,为了吃到那么好吃的粽子下手砸了别人的车窗,不知不觉爱上了,沦陷了,甚至被家人关在地窖中反省,辗转再三终于做出决定不顾家人的反对,亲朋的厌恶,执意随他而去。
结局的最后却是恋人远去,新欢另结,十里洋场,十里花黄,不过最终落寞散场。
有的人喜欢一件东西,而有的人却讨厌一件东西,就好比冉沫弥喜欢下雪,下了雪之后,雪地上白茫茫的一片,纯白纯白的,就好似一场梦一样,纯洁的让人不忍心触碰,他喜欢那种冰冷的感觉,那种耳边只有雪落与心跳的声音,埋藏着一切的繁杂。可是风吹雨却讨厌下雪,每次一到下雪,他的全身都痛,积雪是最深的伤口,它将一切掩埋,包括那些肮脏。
所以,人与人是不同的,晋宜修是不同的,他选择去包容原谅守护,风吹雨也是不同的,他选择活在恨意之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理由,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生存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是为了活下去……
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
……
夜晚的风有点儿大,雪花一直飘啊飘啊,衡昀晔本来有点儿感冒,冉沫弥身体也不太好,那天在山顶上做了之后,又吹了冷风,回去就昏昏沉沉的,脑袋特别重,半夜就发起了高烧。
早上起来的时候,冉沫弥喝了点粥,偎依在衡昀晔怀里,屋子里的空调开得刚刚好,因为感冒发烧,所以冉沫弥就没有跟衡昀晔一起出去。
山上的医疗设施极其差,却又因为大雪封路让他们只能困在山上。衡昀晔心急如焚,可是又不敢贸然开车下山,酒店里的一些应急措施根本没用。
“这大雪一直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冉沫弥凄清的笑了笑,咳嗽了两声:“那边是市区的方向吧。”他指着苍茫的大雪说着:“那边好像就是市区,我方向感虽然差,但是我还是知道的。”
衡昀晔握了握他的手,本来该冰冷的手心一片滚烫:“是啊,那边就是市区,等天晴了,我们就回去。”
冉沫弥眼神迷迷蒙蒙的仿佛看不清,整个人仿佛被烧糊涂了一样,眼神看着外面的飘雪,思绪却跑得很远:“我其实不太想回去的,因为在那里总是急冲冲的,人的节奏很快,永远追不上城市的节奏,就会活得很累……”
“我知道。”衡昀晔握了握他的手,“等以后赚够了钱,咱们就去旅游,走到哪儿累了,困了就在哪儿睡觉。”
冉沫弥没回答,迷迷糊糊的想要睡觉,乘着他睡着了衡昀晔就朝着门口张望了一下,医生还没有来,早已经有酒店的服务员去找医生了,这里几乎没啥信号,电话都打不出去。他走出房间,在二楼走廊处看到一个社会的大佬一样的人物披着厚外套,手里打着点滴,坐在酒店度假大厅里赏雪,身后是一个医生模样的人提着一些医药设备正在给他挂点滴,还有一群穿黑衣服的保镖。
衡昀晔看到了,正要冲下楼,却被楼梯口站着的一个保镖拦住。
衡昀晔冲着那黑衣大佬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