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冲。溪流边有人工建设的走廊,祁凌双手撑在木质栏杆边,兴奋地吹了几声口哨。
狄初跟上去:“要不要给你拍照?”
“不要,”祁凌说,“拍景吧,太美了!”
狄初正有此意,这两人出来旅行有一个共同点,都不爱拍照,只喜欢拍景。除开昨天为了气祁迟而拍的合照,两人均没出现在照片里。
人每天都能相见,这景色可不是。
除此之外,狄初的相机里还有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不同的神态,不同的年龄段、性别,不同的职业,在狄初的镜头下,盛放着自己的颜色。
狄初也只是随手拍,并不专业。
可就是每一次不经意地按下快门,才会有那些Jing彩瞬间。
草甸区的看点就是这些黄澄澄泛着金光的草甸,厚厚的宛如上好波斯绒。风吹过的时候,草尖哗地随风飞扬,一片片往风的方向倒去。
波光粼粼的溪面倒映着神山、树林、草甸、游人,一时分不清是人在水中还是水在画中。
狄初靠在栏杆边同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摄影师交流经验,举止言谈儒雅得体。祁凌站在不远处,也不看风景了,就静静地看着狄初。
狄初的头发,狄初的眼睛,狄初认真讨教的模样,狄初咬唇的样子,狄初回头对他笑。
笑得青春开怀,胜却人间美景无数。
“凌哥,欣赏完没?”
狄初给老摄影师挥别,回头叫住祁凌。
祁凌一愣,这还是第一次狄初在床上以外的活动范围叫他凌哥。
高兴地有点回不过神,嘿,好爽好受用!
祁凌把烟叼在嘴边,没点燃。有草木的地方一般不抽烟。
“你拍的差不多就走。”
“差不多了,”狄初说,“这个草甸据说还是某部电影里,男主角给女主角求婚的地方。”
祁凌挑眉:“求婚?”
“是啊,文艺电影求浪漫,一般都是在这些人间天堂搞事情。”
狄初把相机关掉,电还有一半,先省着。
狄初刚侧头想说该去卓玛拉错了,没想到祁凌顺势单膝跪地,从脚边扯了朵野花,举到狄初面前,一本正经地说——
“初初,嫁给我吧。”
“我Cao——?!”
狄初的右手被祁凌牵着,瞬间傻了。
这他妈什么剧情?!
旁边的游客看热闹看得更起劲,也不知是谁起哄闹了句:“嫁给他!嫁给他!”
吹口哨的,拍掌的,跟着应和的声音络绎不绝。
很快他俩吸引了大片注意力。
狄初顺手拿过花,耳朵通红,咬牙切齿:“祁凌,你他妈完了!”
祁凌见好就收,站起来拔腿就跑,如一阵风从狄初身边刮过。再他妈站着就没命了!
狄初愣一了秒,脑子来回叫嚣这gui儿子还敢跑?!MMP!
“你他妈有本事撩人,你有本事别跑啊!”
“我不跑我傻逼啊!”
两个少年在人工走廊上奔跑起来,灵活地从旅人之间穿梭而过,惊起树上一群飞鸟。他们左边的草甸也随风飞扬,金灿灿的好似他们最美的年华。
不知是哪位旅客在唱歌,歌声传得很远很高。
“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祁凌兴致勃勃地接着唱:“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然后歌声从四面八方汇集起来,这首歌广为流传,很快便拧成一股冲破寒风的势力在神山之间飘荡起来。
先是一个、两个、然后是五六个,最后是一群人、一片人在这山间合唱,唱出了行走的力量,还带着漂泊的迷茫。
“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从来没得到答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会错过什么。”
义无反顾的向前走,人生如登山,明知美景在望,可过程万分艰险。
但那又如何?就算被夺走希望,就算已错过良辰,总会有人带着强大的意志,不再回头。
去卓玛拉错并不算远,来回走了两三个小时。
期间祁凌一直拉着狄初拍脚,整得狄初差点没把他扔在这儿当野人。
“我说你犯什么病,脚有什么好拍的?”
狄初第八次被祁凌拖着坐在桥上向下拍两人挨在一起的脚时,狠狠抽了他一下。
祁凌拿着手机取景构图,嗯,两人的鞋子很配,背景是溪水与岩石,还有深远的峡谷。
“咔嚓”,完成。
狄初站起来继续走,祁凌从后面追上,揽着狄初的肩膀说:“初,你说这是什么?”
“作为一个合格的傻逼的证据?”
“错,是我陪你走过的证明。”
祁凌将手机放在狄初面前,两双脚在照片正中靠下,背景占了三分之二,拍得很好。
从照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