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道:“王子腾前些时候清除了京郊附近的盗贼,也是个能做实事之人,而且静妮的长兄前阵子进献了改良作物,更是活人的大事,为此,圣上还特意封了他一个候位,堂堂丰远候之妹,也不算配不上了。”
没有人想到,做为一个纨裤子弟的王子胜在成亲之后会有这么大的转变,他虽是娶妻李氏,但为了守孝之故,他将金陵城中的王府让给李氏居住,自己却跑到近郊的庄子里住着。
本来为了守孝,这夫妻相隔两处也算不得什么,但王子胜大歹是守孝之时穷极无聊,竟然研究起庄子上的作物了,说也奇怪,王子胜不过是个纨裤子弟,但庄子上的庄户只不过略略一教,便把庄子里的作物给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罢了,他还自己上手种植,各种植物交插混种,也不知道他怎么培养的,竟然种出产量爆升一倍的大米,虽然这味道不如原本的大米,但是禁不住产量高,好些人家都开始改种起这种大米。
圣上在亲自试过这大米之后,犹豫再三,还是册封了王子胜为丰远候,也在京中赐了宅第与皇庄,让他静心研究,虽然这丰远候的候位只能传一代,也不过是个虚名,不过王家也因此再度翻身,堂堂丰远候的亲妹子,也够格嫁进他们贾家了。
贾源怒道:“王子胜再强那也是王子胜自个的事,谁不知道王子胜当年早就被过继了,与王子腾那房再无关系,什么丰远候之妹,你想的美!”
况且他看不上王家人也不是因为其身份地位,而是因为他们是王老头的亲孙子、孙女。王老头算非他所杀,但也与他当年刑求时伤了王老头的身子骨,要不王老头也不会才回金陵没多久便走了,一想到这事,贾源说什么也不愿意孙子娶王老头的孙女了。
贾老太太虽然没亲自抚养过贾政,但她大概是全贾家中最拿得住贾政心思之人,她缓缓道:“这身份有差固然是一回事,这王家败落多年,王家女又不过是嫡次女,只怕这嫁妆不丰啊。”
虽说律法上是诸子均分,两个孩子又都是嫡子,他们也有意均分,不过贾家发家未久,大部份的好东西都是握在她和老头子的手上,可不是在贾府的公库之中。
况且贾府大部份的东西都是要留给继承爵位的赦哥儿,政哥儿虽是嫡次子,但能到手的东西并不多,再不娶个嫁妆丰富之妻,只怕这将来的小日子会远不如赦哥儿了。
他们也是为了政哥儿着想,这才想找一个性子大方且又嫁妆丰富之人,万没想到政哥儿竟然会瞧上小小的王家。
说到此处,贾政也不由得微微犹豫,他因为自幼被史家送来的嬷嬷苛待,倒是比旁人更明白银钱的重要,可想一想王子腾的威胁,他还真不敢说句算了,不娶了。
贾政犹豫许久,终于诚实道:“静妮腹中已经有了孙儿的骨rou了。”
“你──”贾源再也撑不住,整个人往后一倒,当场晕去。
132.贾政婚事
同一时间, 不只是贾源气到发晕,就连王子胜也被自己多年不见的好弟弟与好妹妹给气的很了,直翻着白眼, 差点没被气晕过去。
王子胜这些年为了守孝, 因而避居于庄子之上, 在庄子中他也是闲极无聊, 再加上无知者无惧, 一方面跟着老农学习一些种植上的知识,另外一方面也好奇的手贱将庄子上的作物胡乱嫁接, 虽是毁坏作物无数, 但也着实累积了一些经验。
正巧庄子里出了一株双穗稻, 他好奇之下便亲自将双穗稻授粉, 光是那一株双穗稻所生产的稻米比一般的稻穗足足多了两成,惊喜之下,王子胜特意在庄子上开了一块地,专门种植着这双穗稻, 虽然不是每株都是双穗稻, 但平均而言还是比一般的稻米多上一、二成。
收成之日, 来帮王子胜来收成之人都着实惊呆了, 别小看这一、二成啊,王子胜虽懂一些农事,但他怎么的也不可能像一般农人一般那么Jing心伺候着田地,大多时候都是听之任之,在这种情况之下都能比一般田地要多上一、二成, 要是大伙细细伺弄了之后呢?
于是乎便有不少人动了心思,特意跟王子胜要了稻种来种植,王子胜头一回被人认可,更是趁胜追击又做了好些实验,王子胜有钱,便到处收购好些珍稀的稻米品种,互相嫁接配种。
就酱,在反复实验之后,竟让他稳定住了双穗稻的收成,成功种植出了产量有一倍之多的王氏大米。
当然,这王氏大米的产量再高也及不上现代经过基因改造过的作物,而且还有一些缺陷,例如味道不好,米粒偏小……王子胜的培育之法也不够科学,与其说是培育,还不如说是纯凭运气,不过在这时代之中,这产量也足够惊人了。
况且现代基因改造的作物产量虽高,但却有着无法留种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在运输方便的现代还能用年年购买新种子来解决,但在古代却没办法了,是以这些年来,除了推广番薯.玉米之外,莫故并没有拿出什么高产的种子出来。
像王氏大米这般可以自己留种,产量又高的作物才是眼下的大晋最需要的,就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