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因患外感和支气管哮喘病住孟阳所在的医院治疗。
当天晚上,由拉窗帘落下尘土引起哮喘发作,值班的孙立恩医生给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5毫克,口服氨茶硷1片,必嗽平2片,舒喘灵1片,很快缓解了情况,哮喘停止,安然入睡。
二十一日,二十二日病人表现的两天正常,没有打针吃药,中午还外出出买东西。
二十三日晨因病房打扫卫生,又引起哮喘,孙医生又给皮下注射肾上腺上素0.5毫升,又给氟美松10毫克,口服氨茶硷等药物后缓解,哮喘停止发作。
当日中午还病人自己回家吃饭,二十五,二十六两天正常,还曾骑自行车去洗澡。
二十七日上午病人自述“有点憋气”,病人的母亲去值班室找到值班大夫孙立恩,但其未作任何检查,给注射了肾上腺素0.5毫克~1.0毫克。
过一会儿,孙医生问病人:“还憋气吗?”
病人回答说:“不憋气了。”
稍后病人又闹心慌,当时其母摸脉搏跳动是每分钟136次,病人母亲根据以往在其他医院救治的经验,立即要求孙医生给打解救药,要求打激素。
可是病人母亲曾两次找孙医生,孙医生对此均不予理睬,约在七时二十五分孙医生叫护士又打肾上腺素。
这一下病人母亲立刻就急了,立即阻止不让他们打。
并且和孙立恩大夫吵起来了。
孙医生说:“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
其母说:“相隔时间太近了,还不到十分钟就打第二针肾上腺素,这和一起打有什么区别?”
当时病人也不让打针,孙医生说:“住我们医院,就要我们负责,你们要服从治疗!”
这时护士问:“打不打?”
孙医生说:“打!”
又是0.5毫克。
病人母亲发疯似地喊:“这针可是你让打的,出了一切后果由你负责。”
孙医生说:“由我负责”。
但是惧怕使病人母亲联想起三年前孩子在家里发病的时候,打了两次腺素差点丧命。
由于发现得早,及时给病人打了氟美松10毫克才缓解,急送医院抢救才脱险。
所以,病人母亲这次强烈要求大夫给病人打氟美松。
但孙立恩医生说:“医院没有这种药。”
病人母亲追问:“平时门诊还有,为什么今天就没有了?”
按照上面的说法,后面病人母亲为了救病人,跑步回家?,取回六支氟美松,交给了孙医师。
等她放下药转身去病房一看,坏了,孩子的脸都青了。
于是立刻大喊:“不好了!”
这时孙医生才过来,病人母亲请求给病人打激素。
按照病人母亲的说法,主治大夫为了维护他个人的“医道尊严”,拿来的氟美松也不给打。
也不量血压,不测心率,不做心电图,却一意孤行,再次打了紧上腺素0.5毫克,又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再次注射肾上腺素1.0毫克。
当时病人还能讲话,她说:“打吧,打死我饶不了你!”
这第四针肾上腺素打进去不一会儿,病人就突然向后一躺,两眼一翻,两腿一伸,手和脚全青了。
病人母亲抱着一线的希望,苦苦怏求孙医生给抢救,孙医生最后才说:“打5毫克氟美松。”
其它医务人员把病人母亲叫出病房,然后又给孩子打了强行针,进行人工呼吸,可是已经晚了,孩子已经死了。
后面再进行抢救,也没有抢救回来。
按照病人母亲的说法,她女儿死亡的过程,都是她亲眼所见,让她悲痛万分。
并且她认为事故发生以后该医院不顾事实真相,不追查被告人的责任,不上报,反而走后门,拉关系,千方百计推卸责任。
要求法院重事实,重调查研究,为其女儿伸张正义,对该医院孙立恩医生草菅人命的犯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赔偿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不过张伟在上面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起草这个上诉书的律师叫白肃,感觉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
不过这个上诉书写的倒是挺好,形象生动的写出了一个可怜的母亲和她的病人女儿,一个没有医德,只会维护自己尊严不听病人以往经验的医生。
不过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可不是只能看他们一边写的。
第271章 271.开战
“这个是我们对贵医院的赔偿要求,并且我们要求严惩医院的孙立恩先生,毕竟他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如果他安然无恙,不需要承担丝毫责任的话,对于我的委托人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白肃将一份文件放在了医院会议室的桌子上,似乎有些自信的插住了双手,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几个医生。
一个五十多岁的医生把那份文件看完之后,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