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住情绪继续走向补习班的门口,前面突然有台摩托车往右一偏,停在我前面不远处,我定睛一看,原来是Teddy。
「怎麽了?」我看着Teddy问道。
「我忘了留给你我的手机,呐,这是我的手机电话。」
Teddy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潦草,看似是刚刚才写的,因为纸上还有被雨水沾shi的痕渍在。
「嗯…」
「你有手机吧?」
「有…」
「那以後有什麽事可以打给我,如果我有空可以帮你。」
「好…」
「那你有手机电话吗?拨一下给我,让我知道你的号码可以吗?」
「嗯…」
我拿出手机,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按了Teddy的号码,响了三声後挂掉。
「ok啦,我收到了。」
「嗯…」
「那bye啦,快去上课吧。」Teddy又对我露出迷人的笑容。
「Bye-Bye。」
我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一直到补习班的门口,我才稍稍偷偷的回头张望。Teddy还在那里没走,他看到我回头,似乎高兴的举起手挥了挥,我也向他挥了挥手,转身进了大楼里。
我的灵魂似乎飞散了,只有空壳般的身驱走进教室,然後坐下。我无视身旁的同学,只是机械式的拿出笔记来,抄着台上老师所讲的一字一句。三个小时下来,我抄满了整纸的英文字,但老师讲了什麽,我却一个字都记不得了。我只是不断回想着Teddy的神情、举止与他的笑容,回想着那天我与他碰撞的尴尬,回想着因着午後大雷雨所致的巧遇。
下课了,我走出补习班,依然处於失神的阶段。我幻想着Teddy有可能坐在他的小黑帅车上,在补习班的门口等着我下车。但在我四下张望搜索後,幻梦一瞬间就被打醒了,人来人往的一中商圈,根本没有Teddy的影子。事实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你的一厢情愿,人家只是把你当小弟弟看,不但是年纪是小弟弟,连底下那话儿也是小弟弟。
搭上了公车,我盯着窗外的街景看,一片夜生活的繁荣景象,但灿烂的都市之夜却与我这个重考生八竿子搭不上关系。我只是一个乡下来的18岁男孩,独自踽行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没人搭理,更不会有人记得你。顶多只有回到家,小泓留下晚餐在电锅里,一句「趁热吃吧」,就足够我窝心很久了。
这是城市的冷漠,是离乡游子的宿命,也是重考生的悲哀。
※※※※※
一个礼拜又过去了,我的手机除了父母打来的电话与诈骗集团的简讯外,从没有响过。我悄悄的把Teddy的号码输入在手机电话簿,在伏案读书时,总是会不自觉的瞧瞧,会不会突然亮起来电显示,上头就写着「Teddy」五个英文字。当然,这一切都是我可笑的花痴行径罢了。
小泓似乎不知道我跟Teddy认识,他还是每天一早去学校,五点半实习完回家,然後开火煮饭,除了每天穿的衣服与晚餐的菜色不同外,小泓的日子比一成不变的上班族还上班族。不过比起小泓的「规律」生活,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早上八点起床吃早餐,要不是留在家里读书,就是到速食店、肯德基去泡上一整天,中午就吃外食裹腹。到了傍晚,要不是去一中街补习,就是回家等着小泓上课。我人生唯二的不同是我偷偷的把存下的零用钱拿去买了一件T恤,希望穿在身上能摆脱乡下人的土气。另外就是我不再去7-11偷看帅哥店员了,因为我觉得Teddy比他帅多了。
这是一个礼拜四的中午,太阳大到我不想转移阵地到其他地方看书,也不想出冷气房去闲逛,於是我硬是连着第三天点了大麦克餐填饱肚子,想在麦当劳待到傍晚补习时间之前。毕竟是连续三天午餐吃同样的东西,我越吃汉堡越觉得反胃,想说先把薯条吃完再接着吃汉堡的同时,手机铃声响了。
我心里嘀咕着:
「怎麽会有人中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该不会又是诈骗集团吧。」
我意兴阑珊的拿起手机一看,手机上竟然写着我期待已久的来电者姓名──
Ted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