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忆了。
如果说,之前我方情势危急时,我不肯许愿让菲妮克丝出来帮忙,是因为顾忌许愿的代价,那么现在则是因为脑里乱成一片,全然忘了这件事的存在。
最后,当我清醒过来时,自己是从山坡上滚落,浑身上下染满了血污,无一处不痛,拿着百鬼丸的右手,累得几乎抬不起来了。
大概暂时是安全了吧,因为周围除了树林,就没有看到半个敌方或我方的人存在。
上头仍然是杀声震天,烽烟直起,不时可以看到飞行中的羽族女战士,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天上坠落下来。
望向上方,心里头感慨良多。我和羽族毫无关系,要不是受了龙女姐姐的委托,根本就不会到这里来,但至少在一开始,我确实是希望能够帮到羽族,避免掉这次的劫难,而且也有点相信我们能做到。
不过,事实证明,我是太天真了。
尽管我们这边有着方青书、霓虹这样的高手,有着史凯瓦歌楼城这样的屏障,羽族也说得上是上下一心,但是整体情势实在是对我们太不利了,我们努力过,也尽了全力,但是到最后,还是来了个城破人亡的收场。
过去的十多天,想起来就像是梦一样,不管怎么回忆,那感觉还真是…
“算了,没时间想了。”
我摇摇头,先不想往后要怎么对龙女姐姐交代,眼下我并未脱离险境,这整个地区仍然被拜火教所包围,当取得战争的绝对优势之后,他们会开始扫荡附近山区的残余敌人,到时候我肯定无处藏身。
要活命,就得要想办法逃出他们的包围区域。上次进入这里时,我有霓虹、阿雪、紫罗兰的帮助,但这次所能倚靠的,却只有自己的双手。
现在,我慢慢开始体会到英雄小说中,那种一人一剑,征马孤影的凄凉感觉了。
“从哪边比较好走呢…”
到底是军伍出身,我没有慌掉手脚,冷静地选择出路。经过研判,我从西面延坡走下,一路上窜高伏低,以不被人家发现为大原则。
逃跑的行动很顺利,但是走到一半,我忽然听到一阵哼痛的呻吟声,好奇心起,移动过去看一看。
“大叔?是你?”
万万想不到会在这种状况下撞到茅延安,我极为惊讶。看他坐在草丛里,浑身是血,两手抱着左腿,好象很痛苦似的哼哼叫着。
“大侄子,是你啊,哎呀,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刚才一下子跑太快,从山上滚下来,左腿好象骨折了,幸好遇到你,不然真是死定了。”
见到我,茅延安好象很高兴,又是挥手,又是呼叫,只是为了怕给人发现,声音不敢太大。
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衣衫上的血渍腥味甚重,却不见破损,多半是抹了兽人尸体上的血,用意是什么就不知道了,但他的左腿确实是鲜血淋漓,伤势甚重,难以行动。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大叔,我还以为你一个人已经先溜了呢。”
自从我们用“每个英雄的冒险故事中,主角身边一定有一个帮忙挨羽箭的大叔”来相互调笑后,我就习惯这样称呼他,里头当然没有什么尊敬意味,只是彼此叫习惯了,觉得好玩而已。
“哎呀,我溜不掉啊,上头兽人那么多,附近还有兽魔在搜索,我根本跑不出去。跑急了之后,不小心跌了一跤,就滚到这里来,连腿也摔断了。”
“我很好奇,你一个旅行画师,武功又不好,为什么那么多武功比你高的人都逃不掉,就你一个人可以跑到这里来?”
这点真的是很奇怪,因为连我都是杀得快要气喘倒毙,才好不容易突围到这里来,茅延安虽然跑得比我们早一些,但是照道理来说,他也应该陷身重围,没可能突破兽人们重重封锁,脱离战场的。
茅延安一副不想说真话的表情,但是在我威逼利诱下,他还是把这秘密说了出来。
“老实说,我武功不好,又不会魔法,这么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履险如夷,就是靠这顶帽子。”
茅延安从腰间皮囊中取出一顶帽子,质地古怪,竟然是以石头打磨而成,但是又轻又软,还可以折叠,我这辈子都没看过这样的奇石。
“这是我少年时在东海岛国上,偶然获得的异宝,叫做石头帽。把这东西戴在头上,虽然不能隐身,但是你周围的人看到你,都会把你当成是同类,或者把你当成是一个不起眼的东西,对你视若无睹。我这么多年穿梭在战场和各种险地,靠的就是这顶石头帽。”
茅延安小声地解释,这石头帽虽然妙用无穷,但在南蛮一带却是受到限制。那些兽人们的嗅觉极灵,纵然能迷惑他们的视觉,令他们把人当作是同类,但是近距离一闻,马上就会出现破绽,所以他只好从兽人尸体上沾些鲜血,胡乱涂抹在身上,掩蔽气味。
“不过也不是每次都灵的,血干了还得要重抹,有一次不小心抹到羽族妞儿的,结果一堆兽人追在我后头跑,真是好险啊……”
居然有这样的逃命异宝,我听了不禁两眼放光。在这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