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以后,便会认为自己是绿颜族人,不知道她其实是赤岩族人。”
这一下,大家都不再讨论,而是默默点头,再看着景平安,听她继续说。
景平安说道:“所以,抚养权很重要。娃,从出生,理当由母亲抚养。”她说完,指向呱,笑道:“山崖呱,在我们赤岩族好几年了。”
呱被大家看着,很不好意思地冲景平安眦了眦牙,硬着头皮让大家看她。
景平安说:“呱是来学本事的,是由吱同意安排的,这叫委托抚养。吱生的呱,步生的我,她们有权利决定谁养她的娃,是自己养,还是交给自己认为可信的人养。这必须是她们同意、愿意,并且娃也愿意才可以。”
“还有一种,则是如果母亲不在了,娃很小,我们现在是族里养,对吧?可,如果娃有女性亲眷,例如,将来我有娃了,我认为呱和辰能把我的娃养得很好,担心自己哪天不在了,想把娃交给呱和辰,而她们也愿意帮我养,是不是这样既能减轻族里的负担,也能达成我的愿望,让娃在失去母亲,咳,我是指例子哈,我长命百岁……”
赤岩族人也觉得安这么说自己不好,纷纷附和长命百岁,有数学好的,悄悄算了下百岁是多少,暗暗乍舌。
景平安又把话题扯回来,说:“娃失去母亲,但有姨妈、有祖母照顾,是不是能弥补些没有母亲的遗憾?又如,祖母失去了女儿,但有小孙孙在身边,天天喊着阿嬷,是不是比起自己孤伶伶地想念过世的女儿好很多?”
失去母亲的娃,都是由族里养,确实没有让其他人养的先例。可大家想到现在富了,又是母亲、姐姐妹妹、娃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总不能娃的母亲没有了,就把娃赶出家送到族里吧?阿嬷没了女儿就已经够伤心了,再把女儿的娃送到族里,会更伤心。如果不愿意养,养不起,那送到族里能让娃活下去。可现在大家都不愁吃喝,养得起的。
大家想了想,也都陆陆续续点头。反正不愿意养的还能送到族里,愿意养的就自己养,可以选择的嘛。
景平安继续讲下去,“男野人禁止养娃,没意见吧?”
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用考虑,齐刷刷地纷纷点头,用力之大,都不怕把脖子甩断。
景平安跳到下一条,“男娃,养到七岁,便已经有自己身为雄性的意识了,需要单独分房睡,不能再跟女性亲眷住一个屋。养到十二岁,便能跟着族群、家人狩猎干活,到十五岁的时候,便到了成年,要寻找配偶的年龄了。这时候需要分户出去,单住居住。寻找配偶不能找自己的家人,也不能找祖母姐妹的后代,不可以找三代以内的血亲当配偶,最好是找外族。”
她顿了下,又补充句,“因为我们族现在有很多外族人也姓了赤岩,如今也是赤岩族人。大家都姓赤岩,是同族人,并不是一家人,没有血缘关系,不用担心亲近结合生畸形娃,对不对?”
随着发展,森林里的野兽少了,村子与村子之间慢慢地有路了,往来也方便了,必然会产生各族混居、改姓的情况。同姓,并不是一定有血缘的,万一人家没有血缘又相爱了呢?结果碍于同姓不能结合,造成爱情悲剧,多不好。
因为人口少,事情没有那么复杂,法律定太细了,反而实施不了。景平安只能把影响较深远的大方向定下,包括养老制度。如今的养老制度是族群养老,可随着富起来,自家住着别墅守着农场,天天好吃好喝好风景,很难愿意去住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吃低保。她给定了一个谁继承财产由谁养老的制度。
她上辈子见到的那些事,财产留给儿子,养老留给女儿,滚蛋吧!
她结合上辈子的法律,将强奸掳掠打烧砸打抢等都写进了制度里,并且制定违反后的相应处罚结果。
景平安把定下的制度,一条条掰碎揉烂讲解给大家听,因为讲得慢,哪怕律条不多,也从早上一直讲到了下午。她看时间不早了,先安排人去山上凿一块大石头运到村子里,再让之前刻牌匾的两个人,把这些条文都刻在石头上,立在村子里,所有人都遵守这个规矩。
可规矩定下来,得有人去宣传让别人都知道,还得执行、维护,才能贯彻实施得下去。
景平安将身边担任护卫的敏,派去做第一任掌刑官,执掌一切与刑律有关的事,包括缉拿拘捕、审判等。敏、瓦是由蒙手把手地教出来,又跟在安的身边,无论是见识还是学识都是族里数一数二的,又跟族里的其他人没有什么较深的往来,使得大家隐约对她俩都有种畏惧感。族规、律法是神圣威严的,需要有震慑力的去担任掌刑官。
敏所领的四名护卫则成为执刑使,例如宣扬律法、调节纠纷什么的,从她们四个中派出一两个人去就好了,如果要实施抓捕,单打独斗妥妥地容易吃亏,人多一起上。遇到那种聚成团伙的,五个人打不过的,由敏就近征调人手。
到处都猎户,随便揪个人出来都能打,目前人少,还养不起那么多脱产的战斗队员,民兵制是个不错的选择。只要有人带头组织维护秩序,那些想搞事的就闹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