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谨哲,大家都叫我小哲,经过三年的闷头苦学,我终於考上了我们市的重点高中,一中。刚离开家时,父母对我其实是不太放心的,一是担心我在学校住校不习惯,二是怕我会跟同学学坏。在我的再三劝说下,父母的唠叨才咽到了肚子里。
八月,正处一个炎热得彷佛要融化整个世界的季节。拎着行李的我背着重重的书包在校园里报道。初次报道便向没头苍蝇一样,在偌大的校园里不知该去向何处,正被太阳晒得眩晕之际,我差点晃倒在地,幸好这时有一个身影及时出现,用他那结实的臂膀拖住我的背包和下沉的身躯。"同学,你没事吧"一阵富有磁性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听得让人想彪鼻血。"没...没事,就是天太热了,我大概是有点中暑了,休息下就好了。"我不好意思地答道。"这样吧,我这里有一瓶水,刚喝过一口,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拿去吧。"就久旱逢甘露一样,我彷佛在沙漠中看到了绿洲,便毫不客气地接过了水一口喝了半瓶。我看到他那秀气的眉梢动了一下,嘴角流出阳光般的微笑‘‘同学你叫什麽名字?’’ ‘‘啊,我叫程谨哲,你可以叫我小哲,你呢?’’ ‘‘我叫孟翔昕,叫我阿翔便可’’,我不禁打量起眼前的这个少年,185的大个,46的篮球鞋,一身白色的T恤和黑色的短裤显得格外Jing神,腿上汗毛掠3夺却更显男人气质,6寸的手掌,纤细的手指,便可看出他是个经常打篮球的人,不知不觉中,我渐渐喜欢上了眼前的这个人,以至於我呆呆地看了好几秒。‘‘小哲你没事吧,是不是有点虚脱啊,我扶你去签到吧’’ ‘‘啊,不用不用,我没事的,咱们赶紧去吧’’。签到过程略。
一切都像戏剧般的巧合,从我刚认识他,到我得知和他同寝室,便知道我越来越离不开他了,而现在我只能留住那份矜持,因为同学毕竟大多是直男,太快暴露只会遭来蜚语与歧视。这种感觉不正好似泰戈尔飞鸟集中的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开始不断理解这句话的内涵了。